关于这个时期中共与苏联关系的这种特殊的性质,实际上还在1929年的中东路事件当中,就有过相当明显的表现了。
1928年,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发动第二期北伐,奉系军队开始大举回撤。而就在张作霖返回奉天(沈阳)的途中,对张作霖不选择满洲独立,始终坚持干涉关内事务心怀不满的驻东北的日本军官,组织实施了皇姑屯事件,于6月4日炸死了张作霖。但是,子承父位的张学良并没有屈服于日本人的这种诡诈手段,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过程,最终于年底大胆实行了东北易帜的行动,使东北地区从此真正统一于中国中央政府的统辖之下。
东北易帜自然不会根本改变东北处于日本严重威胁之下的特殊形势和地位。直接向日本要求收回中国对南满铁路及其沿线地区,和中国对旅顺港的各项权益,一时也没有可能。但是,张学良显然处心积虑地想要达到这一目的。1929年,借着南京国民政府推动“革命外交”之机,年轻气盛的张学良便尝试着首先从苏联在北满地区所占有的特殊权益着手,来实施其收回东北权益的计划。
年初,东北当局首先强行收回了中东铁路电权。苏联方面虽经驻沈阳总领事提出抗议,要求偿付安置费100多万元,但没有做出更激烈的反应。4月,东北当局再就中东铁路权益问题向苏联方面提出交涉,苏方再度退让,将该铁路原由俄国人担任的商务、机务、车务、总务、会计、进款等6处正处长的职位,让予中国人担任。对于这种情况,张学良等显然产生了不正确的估计。
5月27日,张学良借口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从事共产主义秘密宣传活动,突然派军警搜查了该领事馆,拘捕了大批人员。其中主要是前来领事馆集会的中东铁路沿线各站及三十六棚地区各工厂职工联合会,以及苏联商船局、远东煤油局、远东国家贸易局等团体和部门的俄方负责人。(《沈阳张学良电行政院谭院长外交部王部长电》(1929年5月29日),台北“国史馆”国民政府外交部档,062420/505001-01,1063-1066。)此举虽然带有安全方面的考虑,但其就此夺取中东路权的意图非常明显。
5月31日,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对哈尔滨领事馆被袭击提出抗议,并宣布“苏联政府从今起,对于驻莫中国代表处,及其驻苏联领土上之各领馆,亦不问国际公法之拘束,而不承认其享有国际公法所赋之治外法权”。(程道德等编:《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1919-1931)》,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536页。)
但苏联此举对张学良并无威胁作用,再加上蒋介石及南京国民政府亦加以推动,很快,张学良就于7月10日以东北政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名义,宣称因苏方违反奉俄协定中关于不得在中国宣传共产主义等项规定,中方被迫收回中东铁路管理权。当日及次日,东北当局贸然派出军警人员,查封了苏联商船贸易公司、国家贸易公司等机构,派白俄接收机务处、车务处,强令解散了路局苏联职工会、青年团、妇女部、童子团等,进而逮捕驱逐苏方管理人员200余人,包括中东铁路管理局苏方正副局长。(转见张友坤、钱进等主编:《张学良年谱》(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376-377页。)
苏联对此一事件,最初还是表示出愿意和平解决的态度。在其7月13日的最后通牒里,仍提议从速召集会议,解决中东铁路一切问题。但是,南京国民政府16日的复照态度强硬,宣称此举纯粹是因为近年屡次发觉苏联方面有煽动中国人民破坏中国国家社会,反对中国政府之各种有组织之宣传及工作,致中国政府不得不采取适当之措施。此次东北当局之举措,亦纯以防止骚乱治安事件之突发为目的。
鉴于中方不理会苏联从速释放被押苏方人员和取消不合法之行动的要求,苏联政府于17日强硬宣布与中国全面绝交。进而,苏联驻哈尔滨、齐齐哈尔、海拉尔、满洲里、黑河、绥芬河等地领事馆纷纷撤离回国,中东铁路苏联职员亦相继辞职或离职。苏联并成立红旗远东特别集团军,统辖苏联远东地区所有武装力量,以加伦为统帅,开始对东北当局以武力相威胁,包括拘留中国侨商上千人,扣留中国轮船多艘,并派飞机侵入中国境内侦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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