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初六日内阁奉上谕:本日奕?、李鸿章具奏,各国议定,滋事地方停止文武考试各五年一折,据称顺天、太原地方乡试,仍应停止;其单开山西省之太原府、忻州、太谷县、大同府、汾州府、孝义县、曲沃县、大宁县、河津县、岳阳县、朔平府、文水县、寿阳县、平阳府、长子县、高平县、泽州府、隰州、蒲县、绛州、归化城、绥远城;河南省之南阳府、光州;浙江省之衢州府;直隶省之北京、顺天府、保定府、永清县、天津府、顺德府、望都县、获鹿县、新安县、通州、武邑县、景州、滦平县;东三省之盛京、甲子厂、连山、徐庆街、北林子、呼兰城;陕西省之宁羌州;湖南省之衡州府等地方,均应停止文武考试五年。著各该省督抚、学政,遵照办理,出示晓谕。钦此。
附件九
五月初三日接准西安军机处东电内开:奉旨:“户部右侍郎那桐著赏给头品顶戴,授为专使大臣,前往大日本国敬谨将命。钦此。”应照会贵大臣,请烦查照,须至照会者。光绪二十七年五月初四日
附件十
京都左近被污渎之诸国坟茔清单:
英国坟茔一处,法国坟茔五处,俄国坟茔一处,共计七处。
附件十一
七月十二日奉上渝:各省将军、督抚暨各关监督,先于两年内,将所有外洋军火及专为制造军火器料,一概不准贩运进口,该部知道。钦此。
附件十二
为照复事:四月初七日准贵大臣照会内开:“西历本年五月初七日,即中历三月十九日,照会贵王大臣以赔款一事,各国所出款项及公私各亏,结至西历本年七月初一日,即中历五月十六日,共约计银数在四百五十兆两上下等语在案。旋准复文内称:中国国家拟按月摊还一百二十五万两,将此四百五十兆之数归清等因。诸国全权大臣已将此节详达各本国政府查照矣。惟中国国家所拟按月摊还之总数,不过仅足赔款之本而已,并未算及利息,是以应请贵王大臣,再行酌核,本领衔大臣相应文请贵王大臣将中国国家于此事主见,从速示复可也。”等因准此。查赔款一事,业于前次照会中将中国艰窘情形布达。兹准来文,以所拟每年付银一千五百万两,三十年摊完,仅足赔款之本,询及利息一节,如何主见,本王大臣拟按周年四厘加息,已经电奏;奉旨,“各国偿款四百五十兆四厘息,应准照办。钦此。”谨应钦遵知照。惟中国财力过于短绌,所能筹拨者,仍只每年一千五百万两之专款,既于本银外须付利息,只得将三十年之限,宽展其期,上半期每年所付之一千五百万两,作为还本,下半期每年所付之一千五百万两,作为付利,俟付足日停止。付款之事,仍由税务司经理。其付利一层,应按照上年还本若干,次年减利若干核算。可否如此分期还本付利,抑或于每年一千五百万内将若干分为还本,若干分为付利,一切详细办法尚须妥议商定。再中国既允如数归本,复允加利,则赔款一事,可谓已经实在,各国撤兵之期,务望早日示知,不胜企望之至。理合备文照复贵大臣,迅速转知诸国全权大臣查照。须至照复者。
右照会
大日国钦差领衔全权大臣葛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十四
使馆界线说帖
1字处,在城墙上正阳门楼东一百英尺,自此处界线往北,稍偏二百十六英尺,至3字处。
2字处,在大清门前周棋盘街白石栏东南角,自此界线顺石栏东面往北,稍偏三百十英尺,至3字处。
3字处,在东交民巷北界线相交处,自此界线循东交民巷北墙根六百四十一英尺半,至4字处。
4字处,在兵部街西一百四十六英尺(系随东交民巷北边而量),自此界线往北,或循房式凸凹而画,无房处或取直而画,计长二千一百五十二英尺,其线与兵部街并列,北首距皇城外墙对兵部街栅栏门西一百五十七英尺,至5字处。
5字处,在皇城外墙南面距对兵部街栅栏门西一百五十七英尺,自此界线顺皇墙往东一千二百八十八英尺,至6字处。
6字处,在皇城外墙东南角,自此界线循皇城往北二百十八英尺,至7字处。
7字处,在皇城外墙与皇城相交处,自此界线顺皇城往东六百八十一英尺,至8字处。
8字处,在皇城东南角,自此界线顺皇城往北六十五英尺,至9字处。
9字处,在距皇城东南角北六十五英尺,自此界线直往正东四千零十英尺,至10字处。
10字处,在崇文门大街路西,距与长安街相交处北三百英尺,自此界线往南顺大街西,至11字处。
11字处,在城墙上即系崇文门西北角,自此界线顺城墙往西门,西马道在内,至12字处。
12字处,在城墙上距崇文门楼西一百英尺,自此界线按图上所画之线顺城墙南面,城垛亦在内,至1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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