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到戴笠死后,李士珍才直起腰来,不过,此时已经距国府败退台湾没有几年了。
沈之岳在七十年代是名副其实的台湾特工之王,持弟子礼去看望早已远离权力中心的李士珍,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来说明了不计前嫌的胸怀,二来也表现了他老于人情世故的风格。
王鲁翘能够把这件事写成文章,也有点儿特别,因为他怎么看怎么不是个写东西的人。
王鲁翘祖籍山东,他也是作为奇才异能之士被戴笠送进浙警校的,其特长是一手超凡入圣的枪法。王在军统中用的双枪都不带准星,借以炫耀其枪法之好,以此多年担任戴笠的贴身保镖。对枪不带准星这件事的真实性我曾问之军中人物,答曰这是可以相信的,因为手枪射程近,如果是子弹喂出来的老手射击全凭感觉,那是真正的神枪手。用准星瞄准就落了下乘。王鲁翘在台湾作到台北市警察局长,民间称其为“山东大汉”,既是佩服他刚正不阿,敢于除恶,也是说他举止粗豪,武人气息浓厚。
王的确有类似韩复渠的故事传世,他在台北市警察局长任上功绩卓著,于是上峰计划提升他为“全国警察技术总监”,简称“技监”。不料王死活不干,找到上级发牢骚,说我老王一生豪横,这干来干去的干成了“鸡奸”,可怎么见人?!
实际上王也有另外一面,台北警方最初引进现代刑侦技术和观念,就是他在瑠公圳分尸案中开始的。此案又名“一号凶宅案件”,发生在1961年,是因为少妇陈富妹被杀人分尸而轰动一时。由于当时新闻媒体争相追踪,这起案子连续五十二天都是新闻热点,甚至蒋介石都不时加以关注。此案牵连了抗战名将,空军高级指挥官柳哲生少将等人,加上新闻媒体炒作出十八套剧本,变得扑朔迷离,极难操作(陈富妹身份辨认清之前,警方抓到的嫌疑犯在审问中反问:“你说我杀人,那你告诉我我杀了谁好么?”,警方不能答。这些细节都被媒体随时跟踪)。然而王一方面顶住压力,一方面引入世界先进刑侦技术,最终以科学的手段确认杀人者为死者的丈夫,终于没有让警方成为笑料。可见,王不但胆大,而且是一个智勇双全的人物。王写东西不多,可是写来就很有分量,他还写过军统局在河内追杀汪精卫的细节,这是对当年那次追杀活动的首次披露。
所说王鲁翘的一生传奇,不亚于沈之岳,因为他早年不但是戴笠的警卫员,而且先后两次作为暗杀行动的杀手出动,每次都是极为棘手的案子。
一刺王亚樵,二刺汪精卫。
王鲁翘随余乐醒等在河内刺杀汪精卫,担任第一枪手。由于汪临时更换房间,误中其副手,原国民党候补中央委员曾仲明,其过程已经多有报道,不必赘叙,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王没有用他习惯的无准星双枪,他刺汪用的手枪是法国志愿援华航空大队的曹师昂带到河内的左轮手枪。当时由于汪住处楼门封闭,执行暗杀任务的特务只能用斧头在房门上砍出一洞,王就是从这个小洞中迅速发现床下有人并连发三枪命中的。曾仲明被击中腹部,由于王的子弹弹头预先切成开花状并曾用大蒜汁浸泡,曾伤势极重,第二天毙命。
河内刺汪虽然误中副车,作为军统第一次在海外执行刺杀,其行动依然可圈可点。
刺王亚樵则时人所知不多,但过程更为惊险。
王鲁樵1936年11月随军统书记长吴赓恕至广西梧州暗杀王亚樵。王亚樵是民国著名的暗杀之王,上海斧头帮帮主,曾组织刺蒋,刺宋,刺汪精卫,刺重光葵,这是隐藏在广西继续反蒋活动。由于桂系出卖了王的行踪,军统又利用王手下大将余立奎的太太将他诱至自己住处–也就是王鲁翘等人布置的暗杀现场,王亚樵最终在梧州走到了他辉煌生涯的尽头。
一场特工群狼对暗杀之王的格斗开始了。
王亚樵是在推门的瞬间本能感觉出危险的,并立即做出了出人意料的反应–不退反进,跳起撞入屋中与军统杀手缠成一团。这个举动让人大出意料,因为原来他们认为王已入死地,即便有察觉也会后退,吴赓恕率一半人马埋伏在屋外,只要王亚樵稍有异动,和屋里的王鲁翘等人就会同时开枪,用交叉弹幕将其击毙,等待他入室,不过是希望不用枪解决问题,减少惊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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