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皇家空军轰炸机司令部最钟爱的战术,就是用庞大的活塞式四发远程轰炸机群对敌方进行大规模轰炸。这种狂轰滥炸的效果在当时就已经收到质疑,却并不妨碍某些军官直到战后初期仍对它敝帚自珍。在阿芙罗“兰开斯特”基础上改进而来的“林肯”四发远程轰炸机就是这种旧思想最典型的体现。
但技术的进步已经不允许皇家空军再抱残守缺了,被战争耗尽元气的英国经济也已经供养不起如此多的轰炸机。核时代的的战略轰炸机必须有能力以高空高速突破敌方的防空网,用核武器向对方发动致命的攻击。而喷气发动机的出现、增压舱的广泛运用,以及电子设备的改进也使高空高速突防成为可能。既然一枚核武器就足以毁灭一座城市,那显然就不用再兴师动众地出动轰炸机群了。这样,尽管新型喷气式轰炸机的造价必然高昂,但保持战略轰炸能力的总成本却有可能下降。而对英国来说,无论是为了维护日不落帝国仅存的颜面,还是出于对美国孤立主义在战后卷土重来的担忧,战略轰炸(核打击)能力都是不可或缺的。
在对几个喷气式轰炸机方案做了初步研究之后,英国航空部于1947年1月向英国各大飞机制造商发出了方案征集邀请。其思路基本沿袭了较早时候的B.35/46号设计说明,目标是研制一种可以和美、苏所拥有的同类型战机相媲美的喷气式中程轰炸机。新型轰炸机能够从全球任何一个基地出发,携带10,000磅(4,535千克)炸弹对1,500海里(2,775公里)范围内的目标进行打击。根据预计,飞机的满载重量应不超过100,000磅(45,350千克),巡航速度约为500节(925公里/小时),实用升限约为50,000英尺(15,240米)。
以当时的航空技术水平,这样的指标无疑是比较高的,所以航空部在方案选择时格外谨慎。汉德利-佩奇和阿芙罗两家提出的方案难分伯仲,于是就作为双保险被一并采纳,它们将成为日后鼎鼎大名的“3V轰炸机”中的两位主力成员:“胜利者”和“火神”。按常理,另一家竞争者维克斯-阿姆斯特朗的方案“660型”至此就已经出局,但维克斯的首席设计师乔治?爱德华兹却不甘放弃。促使他如此执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航空部此时所表现出的缺乏信心。
事实上,在B.35/46这个“高方案”之外,航空部还搞了一个“低方案”B.14/46。1947年8月,肖特兄弟在后一个竞争中胜出,获准制造两架“斯佩林”原型机。这个保守的设计方案除了四台“埃汶”涡喷发动机外,基本就是二战轰炸机的翻版。即便如此,它也要等到1951年8月才实现首飞。而爱德华兹打的就是时间差,他向航空部许诺,“660型”能够在1951年交付原型机,1953年就可以投入批量生产。在更先进的轰炸机服役之前,维克斯完全可以帮助皇家空军渡过难关。爱德华兹最终说服了航空部,捎带着也毁掉了“斯佩林”的前途,——航空部就算再小心,也觉得没必要在有了相对先进的维克斯方案后,还继续发展“斯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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