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民党军队相比,人民解放军的进步是废除了对士兵的打骂,决不容许对士兵有任何歧视、专横或虐待行为。在伙食方面,官兵一致,不得搞特殊化。军官要使用文明语言称呼士兵,取缔极端的军事礼仪形式。官兵间提倡同志友爱,采取精心制定的评模表功制度,对好人好事及作战勇敢者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良行为及战斗表现欠佳者开展集体批评,以此来加强纪律、改善作风。
令人十分吃惊的是,中国军队充其量只有迫击炮,却在朝鲜打败了全世界军队中火力最强,又完全拥有制空权的美国军队。中国军队使用的步枪和机枪,来源比较混杂。其中有从国民党军队手中缴获的美式武器,有的则是二战结束时在满洲收缴的日本造武器。他们拥有的大炮不多,而且大部分都留在了满洲。但他们的迫击炮却发挥了充分的效力。这些迫击炮大部分是美制的,不过他们也有少量苏制的大炮,特别是极具威力的120毫米重型迫击炮。中国军队也依靠手榴弹和对付坦克的炸药包。用TNT制作的炸药包重5磅或20磅,由反坦克组携带。如将其放在坦克履带下或塞到坦克下面,就可炸毁坦克。
中国军队依靠人力和畜力运输物资,虽然在一些方面受到极大限制,但却机动灵活,不受公路的制约;只要有路可走,他们就可在正面、侧面,或敌后进行作战。而联合国军队却恰恰相反。它必须依靠卡车在公路上运送给养,而公路最易被路障所截断。
在第四次战役中,在粮食供应困难的情况下,志愿军战士用土豆充饥。
中国人在作战方面极为训练有素,尤其善于打夜战。他们善于伪装隐蔽,联合国军的飞机很难发现他们。他们一般在夜间行军,平均速度极高(一支部队每天走18英里,可连续行军18天之久)。一到白天,人、畜,包括所有武器装备,都隐蔽起来。只要部队不发生战斗,一般只出动侦察小分队。中国军队白天被迫行军时,按照标准作战规定,如果发现上空有飞机,每个人必须原地站立不动。
在战术上,中、朝军队类似,都敢拼敢打,充满气势和决心。他们的进攻方式一般是派遣一支部队深入敌后,先断敌退路和给养,然后从正面、两翼发起进攻,制服敌人。他们也采用诱敌深入的战术,使敌人钻进V形口袋,然后收紧口袋,予以歼灭,并把部队派到袋口后面,阻挡前来救援的队伍。
由于使用代号,在一段时间内,中国人对隐蔽其在朝鲜兵力和番号方面曾取得成效。大多数初期被俘的中国军人,都说他们是第54、55、56、57和58部队。进一步审讯后,他们又说是属于第55部队第1营。有一段时间,联合国军审讯人员信以为真,以为这些部队是中国派到朝鲜的象征性部队。实际上这些部队已表明了中国的各军。比如说,第55部队即第39军,第56部队是第49军。第55部队第1营就是第39军的第115师。本来中国军队在审讯中很快就暴露了实情,但审讯人员却不愿放弃原来那种假设,总认为是一些象征性的部队,这就低估了中国部署在朝鲜的兵力。直到11月1日,第8集团军情报处(G2)才开始改变看法,宣称那些“部队”已达团一级规模。后来到11月4日和5日才将团提高到师一级,但仍只不过是实际规模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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