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苏联拆运东北机器使我损失20亿美元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遨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5
驻东北苏军总司令马林诺夫斯基曾向中国国民政府驻苏军军事代表团团长董彦平透露,苏联对东北经济“要求目的不在经济而在国防”。也就是说,保证苏联的国防安全是它对东北一切经济要求的核心。长期以来,斯大林对东北强大的工业体系怀有恐惧心理,认为在靠近苏联力量最薄弱的远东地区保留中国东北这样一个庞大的军事与工业生产基地,对苏联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而苏军占领东北正是解除这一威胁的最好机会。
苏联拆运机器设备的总价值到底有多少?有各种统计数字,如台湾国民党党史会库藏的有关资料,中国记者的统计资料,鲍莱调查团的统计资料,和东北工业会及日侨善后联络处(“东北工侨”)的调查资料,它们提供了各种不同的数字。据鲍莱的估算,苏联拆运所造成的损失达8.95亿美元;相比之下,“东北工侨”的调查就更精细一些:损失为12.36亿美元,但占东北企业三分之一的日本陆军企业并未包括在统计之内,如加上这部分损失,总计不下于20亿美元。
“敌产”本属我国财产
当时,张嘉□曾任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和国民政府对苏经济合作代表,他一到东北,就按政府指示向苏方声明,东北日资产业应作为日本赔偿的一部分,归中国所有,并对苏联的大肆拆运提出了质问。张嘉□认为,所谓东北敌产(日本产业),不同于日本本土的敌产。东北敌产中相当一部分是东北人民的财产。因为,伪满洲国中央银行发行钞票130亿元,其他发行的公债、邮政储金、人民存款尚有二三十亿元。这样,中国中央政府对东北人民将负有一百五六十亿元的债务。而东北全部工矿如数保存其现有财产,也不过百亿。
根据这一基本事实,张嘉□提出,“满洲所有敌产应以抵偿所负人民债务,如有剩余,应以之赔偿中国八年抗战之损失。故一切敌产,应归中国没收”。苏联谈判代表斯拉德科夫斯基则根据被苏军扣押的前日本在东北的企业负责人所提供的资料,说被苏军指定的日资企业,日资占70%以上,而华资占30%以下。即使按苏方的统计数字,30%的中方资产也不能被作为敌产白白没收而去。于是,苏方提出,将被它拆运剩下的机器设备的一半,作为苏联对华友好的“礼物”,无偿赠予中国,与中国共同经营。实际上,还是全部没收。
苏联谈判代表多次强调,苏联出兵东北蒙受了重大损失,暗示它有权利占有和没收东北机器设备以弥补军费。这也是毫无道理的。苏联出兵东北,如果它完全是帮助中国,军费当然应由中国负担;但苏联出兵东北的目的远不是这么简单。
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谈判过程中,斯大林说,旅顺口为苏联海军基地,大连辟为自由港,长春铁路中苏共有共营,外蒙古独立,这些问题不解决,他就无法向苏联人民交代苏联为什么出兵东北。中苏条约与各项协定签订了,苏联出兵的目的达到了。所以,当斯大林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缔约谈判过程中,提出让中国负担军费时,被宋子文一口拒绝,斯大林也没有坚持。苏联对日作战仅有一周,从中国取得的利益足可补偿苏联对日作战的损失,这是关键事实之——。
事实之二,是中国长春铁路(原中东铁路)的满洲里至绥芬河段与哈尔滨至长春段,苏联早已出售给了伪满洲国,它对这段铁路这时已不再拥有所有权了。所以,这段铁路应该完全归中国所有。现在,苏联却要将自己卖出的东西,再与中国“共有共营”。
事实之三,是仅就军费而言,中国也不是毫无支出。苏军占领东北后,即将所有银行现金和金银等贵金属全部提走。特别是1945年9月24日起,苏军当局在东北发行军用票,变相地让中国负担了苏军驻扎东北期间的军费。该票以元为单位,与东北货币共同流通,比价为一比一。实际上苏军进入东北之后,苏军在东北的全部开支,用的就是从银行提走的现金和军用票。这些军用票转化为东北人民供养苏军的物质负担。中国政府的这项开支,由中国向日本索赔。这就是说,作为战胜国的中国,为自己的战败国日本“垫支”了费用。苏军当局共发行多少军用票,目前尚不知晓,但到1945年12月1日,已发行了28亿元(相当于当时东北货币总额),以此估计其总数不下于60亿元。中国连日本战争赔款都没要,当然更不可能向日本索要苏军的这笔开支。所以苏方完全明白,中国没有再行负担苏联军费的义务。
据1907年海牙陆战章程规定:战胜国对占领国财产的处理,首先要分清是公产还是私产,凡属私人财产一律不可侵犯。公产必须分清动产和不动产,对动产现金、车船等经过移动不改变其原有价值的财产,战胜国完全有权据为己有。但对不动产,房屋、土地、工厂、矿山连同机器设备,一律不得搬运毁坏,必须严加看管,等候战后议和时处理。而当时苏军不仅将东北现金、证券、金银取走,而且不分军需、民用,将东北轻重工矿企业的机器设备几乎全部拆运而去,这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
1945年2月,在雅尔塔会议上,美苏英三巨头本已商定,对日本所有境外资产,应优先赔偿受日本侵害最重、在战胜日本过程中贡献最大的国家。所以,苏联的拆运,激起了盟国的一致抗议和国际舆论的严厉谴责。美英曾在行将到来的巴黎和会上向莫洛托夫提出解决办法,但后来害怕影响和会议程,这一设想遂胎死腹中。
被拆卸后的工矿企业一片惨景。当时中外通讯社作了大量报道,现择录几则如下:
美联社:中国接管东北工业的希望已粉碎无余。记者目睹无数工厂仓库及机厂,战前曾充满活力,今则工厂阒其无人,仓库已被洗劫一空,机厂设备亦荡然无存。只有孤独步哨巡行其间,红军以机关枪驻守荒废各厂,红军司令虽令英美记者团随时随地视察,但仍一再被阻。
中央社、合众社:沈阳全城共有工厂4570家,内有第一、第二等工厂948家,战时全部开工,今仅有20家继续开工,内15家由中国人任经理,5家苏联人任经理,惟此继续开工的20家也均由苏方控制,苏方派兵守卫,其他工厂大部经过焚烧,仅余屋壳,重机器被掠,任何有价值物件,又遭小贼偷窃而去。20家工厂之机器,已于数月前被运走。
美国星条报:东北自“九一八”事变以来,经日人苦心经营之庞大工业,在屠杀及恐怖中被洗劫净尽,工厂工人亦被逼协助搬运,唯大部工作,系由日本战俘为之。自哈尔滨起,凡重大军械飞机厂,据传已被剥精光,大部赃物俱由大连出口,运至海参崴,转载至苏。哈尔滨和大连之间铁路交通,现由苏方严密守卫运用,载运其“六日大战”作为战利品的千万吨重工业机械。
合众社:东北不复为富庶工业区,“九一八”后日本辛苦经营之结果,已尽付东流,盖东北无数工厂,已被按部就班搬运一空,各种机器,不论大小,自火车头至旋凿,皆被苏军当作战利品车载而去。
苏联拆运机器设备的总价值到底有多少?有各种统计数字,如台湾国民党党史会库藏的有关资料,中国记者的统计资料,鲍莱调查团的统计资料,和东北工业会及日侨善后联络处(“东北工侨”)的调查资料,它们提供了各种不同的数字。据鲍莱的估算,苏联拆运所造成的损失达8.95亿美元;相比之下,“东北工侨”的调查就更精细一些:损失为12.36亿美元,但占东北企业三分之一的日本陆军企业并未包括在统计之内,如加上这部分损失,总计不下于20亿美元。
“敌产”本属我国财产
当时,张嘉□曾任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和国民政府对苏经济合作代表,他一到东北,就按政府指示向苏方声明,东北日资产业应作为日本赔偿的一部分,归中国所有,并对苏联的大肆拆运提出了质问。张嘉□认为,所谓东北敌产(日本产业),不同于日本本土的敌产。东北敌产中相当一部分是东北人民的财产。因为,伪满洲国中央银行发行钞票130亿元,其他发行的公债、邮政储金、人民存款尚有二三十亿元。这样,中国中央政府对东北人民将负有一百五六十亿元的债务。而东北全部工矿如数保存其现有财产,也不过百亿。
根据这一基本事实,张嘉□提出,“满洲所有敌产应以抵偿所负人民债务,如有剩余,应以之赔偿中国八年抗战之损失。故一切敌产,应归中国没收”。苏联谈判代表斯拉德科夫斯基则根据被苏军扣押的前日本在东北的企业负责人所提供的资料,说被苏军指定的日资企业,日资占70%以上,而华资占30%以下。即使按苏方的统计数字,30%的中方资产也不能被作为敌产白白没收而去。于是,苏方提出,将被它拆运剩下的机器设备的一半,作为苏联对华友好的“礼物”,无偿赠予中国,与中国共同经营。实际上,还是全部没收。
苏联谈判代表多次强调,苏联出兵东北蒙受了重大损失,暗示它有权利占有和没收东北机器设备以弥补军费。这也是毫无道理的。苏联出兵东北,如果它完全是帮助中国,军费当然应由中国负担;但苏联出兵东北的目的远不是这么简单。
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谈判过程中,斯大林说,旅顺口为苏联海军基地,大连辟为自由港,长春铁路中苏共有共营,外蒙古独立,这些问题不解决,他就无法向苏联人民交代苏联为什么出兵东北。中苏条约与各项协定签订了,苏联出兵的目的达到了。所以,当斯大林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缔约谈判过程中,提出让中国负担军费时,被宋子文一口拒绝,斯大林也没有坚持。苏联对日作战仅有一周,从中国取得的利益足可补偿苏联对日作战的损失,这是关键事实之——。
事实之二,是中国长春铁路(原中东铁路)的满洲里至绥芬河段与哈尔滨至长春段,苏联早已出售给了伪满洲国,它对这段铁路这时已不再拥有所有权了。所以,这段铁路应该完全归中国所有。现在,苏联却要将自己卖出的东西,再与中国“共有共营”。
事实之三,是仅就军费而言,中国也不是毫无支出。苏军占领东北后,即将所有银行现金和金银等贵金属全部提走。特别是1945年9月24日起,苏军当局在东北发行军用票,变相地让中国负担了苏军驻扎东北期间的军费。该票以元为单位,与东北货币共同流通,比价为一比一。实际上苏军进入东北之后,苏军在东北的全部开支,用的就是从银行提走的现金和军用票。这些军用票转化为东北人民供养苏军的物质负担。中国政府的这项开支,由中国向日本索赔。这就是说,作为战胜国的中国,为自己的战败国日本“垫支”了费用。苏军当局共发行多少军用票,目前尚不知晓,但到1945年12月1日,已发行了28亿元(相当于当时东北货币总额),以此估计其总数不下于60亿元。中国连日本战争赔款都没要,当然更不可能向日本索要苏军的这笔开支。所以苏方完全明白,中国没有再行负担苏联军费的义务。
据1907年海牙陆战章程规定:战胜国对占领国财产的处理,首先要分清是公产还是私产,凡属私人财产一律不可侵犯。公产必须分清动产和不动产,对动产现金、车船等经过移动不改变其原有价值的财产,战胜国完全有权据为己有。但对不动产,房屋、土地、工厂、矿山连同机器设备,一律不得搬运毁坏,必须严加看管,等候战后议和时处理。而当时苏军不仅将东北现金、证券、金银取走,而且不分军需、民用,将东北轻重工矿企业的机器设备几乎全部拆运而去,这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
1945年2月,在雅尔塔会议上,美苏英三巨头本已商定,对日本所有境外资产,应优先赔偿受日本侵害最重、在战胜日本过程中贡献最大的国家。所以,苏联的拆运,激起了盟国的一致抗议和国际舆论的严厉谴责。美英曾在行将到来的巴黎和会上向莫洛托夫提出解决办法,但后来害怕影响和会议程,这一设想遂胎死腹中。
被拆卸后的工矿企业一片惨景。当时中外通讯社作了大量报道,现择录几则如下:
美联社:中国接管东北工业的希望已粉碎无余。记者目睹无数工厂仓库及机厂,战前曾充满活力,今则工厂阒其无人,仓库已被洗劫一空,机厂设备亦荡然无存。只有孤独步哨巡行其间,红军以机关枪驻守荒废各厂,红军司令虽令英美记者团随时随地视察,但仍一再被阻。
中央社、合众社:沈阳全城共有工厂4570家,内有第一、第二等工厂948家,战时全部开工,今仅有20家继续开工,内15家由中国人任经理,5家苏联人任经理,惟此继续开工的20家也均由苏方控制,苏方派兵守卫,其他工厂大部经过焚烧,仅余屋壳,重机器被掠,任何有价值物件,又遭小贼偷窃而去。20家工厂之机器,已于数月前被运走。
美国星条报:东北自“九一八”事变以来,经日人苦心经营之庞大工业,在屠杀及恐怖中被洗劫净尽,工厂工人亦被逼协助搬运,唯大部工作,系由日本战俘为之。自哈尔滨起,凡重大军械飞机厂,据传已被剥精光,大部赃物俱由大连出口,运至海参崴,转载至苏。哈尔滨和大连之间铁路交通,现由苏方严密守卫运用,载运其“六日大战”作为战利品的千万吨重工业机械。
合众社:东北不复为富庶工业区,“九一八”后日本辛苦经营之结果,已尽付东流,盖东北无数工厂,已被按部就班搬运一空,各种机器,不论大小,自火车头至旋凿,皆被苏军当作战利品车载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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