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号在战斗中,发射了60多发炮弹,就轰沉了英舰“胡德”号,击中“威尔士亲王”号三弹;在随后的交战中,在第三次齐射中就击中英舰“罗德尼”号。为了击沉“俾斯麦”号,英军动员了几乎一半的海上力量,最后“俾斯麦”在战600多发381MM、406MM和十几条鱼雷的攻击下沉没。
可以把“俾斯麦”的出击可以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击沉“胡德”号。如果在第一阶段结束后“俾斯麦”号就返航,则是一场经典的“短促出击”。
可惜在第二阶段“俾斯麦”号被击沉了,他只做到了“小敌歼之”而没有做到“大敌避之”。
“俾斯麦”号执着的不返航,是因为他肩负着“袭击舰”的使命。这是德国海军的一个错误决定。德国海军的水面“袭击舰”大多最终被击沉,实际计算这些被击沉的“袭击舰”价值远高于他们的战果。德国海军作出这个错误决定实际就是“保船”意识做怪,害怕损失而不敢与英军交战。
而且自“俾斯麦”号被击沉后,德国海军水面舰艇更是畏敌如虎,纷纷向北欧和德国本土的港口收缩,美其名曰“切断北方航线”,把大片海域的控制权拱手相让。
德国潜艇的“破交战”虽然曾经轰轰烈烈,但失败是必然,这就是德国军方的一个最大错误,缺乏军兵种间的配合。
在海空配合方面,戈林叫嚣“会飞的都归我关管”,德国海军没有海军航空兵,在“不列颠战役”期间也海军也没有相应的配合动作。
德国海军内部,水面舰艇和潜艇也鲜见主动配合的战例。
这个问题在“俾斯麦”被击沉中有充分的体现。
德国海军司令雷德尔在“俾斯麦”的最后时刻将所有能出动的潜艇都调往这个海区。可是,远水不解近渴;而离“俾斯麦”号最近的那些潜艇,已将鱼雷用完,只能在一旁观战。有一艘德国潜艇曾驶入距“皇家方舟”号400码以内的地方,但它在前一天刚刚发射了最后一条鱼雷。雷德尔肯定为事先没有做好潜、舰配合而痛悔不已。他的继任者邓尼茨同样如此,他似乎从来没有考虑过用大型水面舰艇牵制他的狼群出击大西洋。
在“俾斯麦”号被击沉后,相关的战斗并没有结束。1941年5月28日早晨,德国轰炸机对班师的英国本土舰队进行报复性轰炸。击沉了驱逐舰“马绍纳人”,50名船员成为这次战役的最后牺牲者。可惜这时这场战役的德国主角已经谢幕了。
其实雷德尔或邓尼茨比起一战时期的舍尔更有条件实施“短促出击”,因为此时德国不仅有优秀的大型水面舰艇,还有诡异的潜艇和凶悍的俯冲轰炸机。
我们可以假设一场“俾斯麦”号在潜艇和德国空军配合下的联合出击,诱使一只英国分舰队交战,如此这般、反反复复,英军能有多少“胡德”号?“罗德尼”?
“保船”意识的产生有很多原因,首先大型水面舰艇建造周期长,一旦损失补充困难;其次,大型水面舰艇往往成为某种象征,一旦损失影响士气;第三,海军的指挥员往往害怕承担损失大舰的责任。
作为德国海军的失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空前规模的陆战消耗了德国的国力,使德国无法弥补海军的损失。
凡此种种原因,导致种种消极“保船”的做法,而最终结果就是一只海军的灭亡。
北洋水师最后不是在母港被击沉,就是成为日军的战利品;德国海军大型水面舰艇的最后命运,同样不是被在港口内被击沉,就是成为比基尼岛的实验品。
现在,我们在能够一窥历史全貌的情况下,很难去对过去的人和事求全责备。毕竟,象毛泽东那样,能够以哲学家的思维分析战争的人是不多的。但历史已经证明的结论我们应当牢牢记住。
在战争时期,保船是自取灭亡之道;在和平时期,韬光养晦换来的同样是等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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