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剿灭国民党残余 叶剑英十万雄师广东扫残匪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5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电令:“广州市及其近郊国民党匪军业已肃清,为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维持社会安宁,确立革命秩序,特令在广州市原辖区内实行军事管制,成立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为该市军事时期最高权力机关,统一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管制事宜,并任命叶剑英、方方、邓华、赖传珠、萧向荣、洪学智、曾生、林平、朱光、李章达、吴奇伟、张录村等为军管会委员,叶剑英为主任,赖传珠为副主任。”本会遵令于即日正式成立到职视事,仰我军民一体知照。
主 任 叶剑英
副主任 赖传珠
一时间,大街小巷,遍贴广州市警备司令部、政治部的布告,令怀有侥幸之心的暗藏敌特分子胆战心惊。
26日,邓华、赖传珠等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警备部队的名义,发布了关于建立革命秩序,确保全市人民安宁的布告:
一、本部当遵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之约法八章,保障本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务望全市人民各安生业,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政府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所颁发之一切法令。
二、一切反共、反人民、反民主的党派团体(例如中国国民党,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国青年党,中国民主社会党等)均为非法反动组织,着自即日起一律解散,并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各级组织的人员均须依照本市军管会及人民政府颁布之办法,进行登记。交出一切证件、档案、武器、电台、组织关系,倘有拒绝登记或继续活动者,一经查获,严惩不贷。
三、一切残余匪军,散兵游勇,特务武装,着即自动向本市公安局或就近驻军,缴械投诚,本军当即宽大处理,倘有潜伏不报滋扰生事者,定予严惩。
四、所有国民党政府的文武官吏,党政人员的枪支,无论曾否领得国民党伪政府所发给之枪照,均须一律向本部或人民政府交出,无论任何人均不得私藏武器弹药,及其他军用物品,违者法办。
五、本市所有公私无线电台,及无线电话,除经军管会批准使用者外,其余一律停止通报通话,并立即向本部登记。
六、严禁破坏工厂、仓库、机关、学校及一切公共建筑、交通设备,及抢劫、偷盗、放火、危害、造谣等行为,凡破坏国家财产,扰乱社会秩序者,定予严惩。
七、任何人不得隐匿包庇与我军有敌对行为之人犯,及一切暗藏的破坏分子,如发现此类分子须立即自动向本部及公安局报告,报告者受奖,隐匿者法办。
八、各国侨民必须遵守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切法令,违者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之法律制裁。
九、本市自即日起,实行夜间戒严。每日夜晚自11时起至次日6时止,为戒严时间,在戒严时间内,没有特别通行证者不许通行。
十、我军政人员,均须严格遵守军管会及人民政府的法令,遵守我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及入城各项守则,并受本部所属警备部队之约束,违者以纪律制裁。
这些颇具震慑力的布告,既使匪特分子坐立不安,又受到广大市民的衷心拥护。
一些愿意悔过自新,与广州人民一起迈进新时代的反动党团、军警特人员主动到警备司令部和公安部门自新登记,场面十分踊跃。
对那些顽固不化,继续作恶的非法组织和匪特人员,担任广州警备任务的第一三二师官兵则按照上级指示,与公安、人民纠察队一起,坚决予以取缔、制裁。
叶剑英所领导的新的红色政权接管广州运作顺利,没有碰到棘手难题,可谓卓有成效。
但这座长期被烟雨笼罩的南方大都市,还不能说春光明媚,蓝天丽日,仍然处于隐隐不安的骚动之中……
主 任 叶剑英
副主任 赖传珠
一时间,大街小巷,遍贴广州市警备司令部、政治部的布告,令怀有侥幸之心的暗藏敌特分子胆战心惊。
26日,邓华、赖传珠等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警备部队的名义,发布了关于建立革命秩序,确保全市人民安宁的布告:
一、本部当遵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之约法八章,保障本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务望全市人民各安生业,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政府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所颁发之一切法令。
二、一切反共、反人民、反民主的党派团体(例如中国国民党,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国青年党,中国民主社会党等)均为非法反动组织,着自即日起一律解散,并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各级组织的人员均须依照本市军管会及人民政府颁布之办法,进行登记。交出一切证件、档案、武器、电台、组织关系,倘有拒绝登记或继续活动者,一经查获,严惩不贷。
三、一切残余匪军,散兵游勇,特务武装,着即自动向本市公安局或就近驻军,缴械投诚,本军当即宽大处理,倘有潜伏不报滋扰生事者,定予严惩。
四、所有国民党政府的文武官吏,党政人员的枪支,无论曾否领得国民党伪政府所发给之枪照,均须一律向本部或人民政府交出,无论任何人均不得私藏武器弹药,及其他军用物品,违者法办。
五、本市所有公私无线电台,及无线电话,除经军管会批准使用者外,其余一律停止通报通话,并立即向本部登记。
六、严禁破坏工厂、仓库、机关、学校及一切公共建筑、交通设备,及抢劫、偷盗、放火、危害、造谣等行为,凡破坏国家财产,扰乱社会秩序者,定予严惩。
七、任何人不得隐匿包庇与我军有敌对行为之人犯,及一切暗藏的破坏分子,如发现此类分子须立即自动向本部及公安局报告,报告者受奖,隐匿者法办。
八、各国侨民必须遵守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切法令,违者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之法律制裁。
九、本市自即日起,实行夜间戒严。每日夜晚自11时起至次日6时止,为戒严时间,在戒严时间内,没有特别通行证者不许通行。
十、我军政人员,均须严格遵守军管会及人民政府的法令,遵守我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及入城各项守则,并受本部所属警备部队之约束,违者以纪律制裁。
这些颇具震慑力的布告,既使匪特分子坐立不安,又受到广大市民的衷心拥护。
一些愿意悔过自新,与广州人民一起迈进新时代的反动党团、军警特人员主动到警备司令部和公安部门自新登记,场面十分踊跃。
对那些顽固不化,继续作恶的非法组织和匪特人员,担任广州警备任务的第一三二师官兵则按照上级指示,与公安、人民纠察队一起,坚决予以取缔、制裁。
叶剑英所领导的新的红色政权接管广州运作顺利,没有碰到棘手难题,可谓卓有成效。
但这座长期被烟雨笼罩的南方大都市,还不能说春光明媚,蓝天丽日,仍然处于隐隐不安的骚动之中……
警备司令部“智取”非法组织
1949年10月中旬,在解放军警卫排的护送下,身材高大的朱光率领一队人马,从沙河进入广州。
沿路,他看见老百姓摆开了大碗凉茶,笑脸欢迎解放大军的到来;有的路段舞动醒狮,载歌载舞,场面十分热闹。
朱光,这位43岁的广西人,参加过1927年的广州暴动;后来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抗战期间,在国民政府第十八集团军总部任秘书长。除了从事革命活动之外,他最喜欢收藏古董字画。朱德对他的评价是:“博学善谋,正直勤奋。”
朱光接管大城市的经验来自1947年后,他先后担任过齐齐哈尔市委书记、东北局城市工作部秘书长和长春市市委书记,其红色履历令人侧目。
当他奉调广州之后,毛泽东曾亲笔为他题词:“到南方去,同原在南方工作的同志团结在一起,将南方的工作做好,这是我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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