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乡向他求职或求帮忙的,一律办到。在他得势期间,奉新一县当过各地县知事(县长)的就有四十七人!
张勋还酷爱京剧,多年沉醉,十分内行。1922年,复辟失败已五年的张勋在家开堂会庆祝他的七十大寿,杨小楼、梅兰芳、余叔岩等和八十多岁的京剧界老前辈孙菊仙,这些在京昆界赫赫有名的大腕齐集张家花园,成为梨园的一场空前盛会。这些角儿不敢糊弄内行张勋,各自拿出看家本领,卖力演出。张勋说按表演水平付酬劳,送给孙菊仙的报酬竟是六百大洋,感动得孙菊仙热泪长流,声音颤抖地说:“懂戏者,张大帅也!知音者,张大帅也!”张勋死时,孙菊仙哭倒在地,说:“黄钟大吕,恐自绝响!”
这么多张勋的生平轶事,也充分说明张勋这个人的传统性,他的性格、信条、趣味是完全古典式的,有机会就拥立溥仪复辟,十分符合他的思想逻辑。如果他发达后对乡亲薄情寡义,如果他爱好的不是京剧而是话剧,那就是另一个张勋,可能也做不出在民国已成立六年、并有袁世凯败亡在前的情况下还复辟的事来。
虽然他力保清廷,但由于他手握重兵,民国建立后也无法追究他,他继续是一方诸侯。这个时候,张勋开始被叫做“怪物”,原因是辫子。
他自己坚决不肯剪辫子,也禁止手下士兵剪。对劝他剪辫子的人,他勃然大怒:“谁敢碰我的辫子,我就和他同归于尽!”后来袁世凯觉得一个民国军队将领还拖着辫子,实在说不过去,就亲自劝他。面对大总统的劝告,张勋依然我行我素。
张勋在心里是实打实忠诚于清朝的,现在无法为清朝效力,就坚持留着这条辫子,以表心意和立场,并等着大清东山再起的那一天。
二
在民国依然留辫子,为什么会荒诞到被人称为“怪物”?这得从辫子在中国的历史说起。
清军铁蹄入关之后,多尔衮以年幼的顺治皇帝名义于1645年下令,汉族男子必须剃发梳辫,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
在那明末大乱世,清军入关在老百姓中并没有多大的“亡国”之痛,因为日子已经够难过了,谁来做皇帝跟老百姓没关系,说不定关外的人来做皇帝还会让我们好过一些呢?反正谁来做皇帝,我们都是做老百姓,生活状态不会改变,也就无所谓“亡国”,也就是“改朝换代”而已。
可是这个“剃发令”却受到空前抵制。人们惊恐地发现,这回改换的不是朝代的名字和皇帝,而是要改变自己的生活风俗;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剧烈的痛,虽然也许没有意识到这剧痛的来源——自己的文化,被摧残、被强行改变了。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以及江阴八十一日,民风本来柔弱的长江下游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反抗,就是为了抵制这个辫子。那时的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江阴城陷落之时,带领全城居民浴血抗清的阎应元写下一幅对联:“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留不留辫子,成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特别是民族尊严问题。
在一轮轮血腥镇压下,人们终于被征服了。这根辫子从此留在了国人头上,一留就留了二百六十多年,从当初一个被拼死抵制的东西,变成了中国历史传统的一部分。
从审美上说,这根起源于游牧时代、为骑马射箭方便而形成的辫子从未给初见者以美感:在头顶中间拉一条线,线前面的头发剃光,线后的头发留起束成辫子,活象英语里的“Q”字。到了鸦片战争,封闭的国门终于打开,外国人走进来也有部分中国人走出去,中国人这根独特的辫子一下成为焦点。
19世纪中期来中国的英国人灵里说:“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而在檀香山留学的少年孙中山,成绩极其优异,每次考试有人问:“谁第一?”便有人答:“就是那个长着猪尾巴的!”
辫子,和中国的积贫积弱一起,成为了中国人的耻辱。
剪辫运动,在清末必然兴起。最早的自然是太平天国起义,太平军因不留辫而被称为“长毛”;接下来是派出的留学生,因留辫而在国外受尽侮辱,有人愤而剪辫,以致清廷派驻海外官员的一大职责是严厉约束留学生剪辫;1895年开始,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海外成员开始剪辫,剪去辫子的孙中山摄影留念,形象十分潇洒;1898年1月,新加坡华人组织华人剪辫会,并登报倡议集体剪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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