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普通人,生活在2000多年前的大秦,会有怎样的遭遇?
历史学家对此似乎没有太多的关注,文艺界更是不屑一顾。
显然,他们更热衷研究战场上的刀光剑影、官场上的的勾心斗角和宫廷中的争风吃醋。
无奈!
一位姓荀的著名学者到过秦国,他在自己的学术作品《强国篇》里这样写道:
“秦国的百姓很好,老实巴交,穿衣服也不讲究名牌,也很听政府的话。”
“秦国的公务员也很好,公私分明,不搞小圈子,贪污很少见,上班不打牌,办事不踢皮球,效率很高。”
最后,荀先生发出赞叹说:“秦国的强大,不是无缘无故的呀!”
这样看来,当时的秦国社会还真有点“和谐社会”的意思。
那么,当时的秦国普通民众生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
1、当农民种田
2、当兵打仗
商鞅变法的核心是奖励耕战,做生意是要被鄙视的,想做超女快男更是不可能,在当时的秦国,农民和大兵是两大主流职业,尤其是当兵。
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一段铁路的边上,发现了一座秦代墓葬,墓中的主人是秦代的一名司法工作者,叫喜。
在陪葬的竹简上记载:在秦始皇登上王位的那一年,喜正好17岁,到有关部门登记,成为后备役人员,从此时刻准备着,为国牺牲。
后来,喜分别在秦始皇三年、四年和十三年的时候,应征入伍,从军打仗。
据说统一战争期间,秦国调动了大约100万的士兵,当时秦国的人口大约有500多万,五个秦人当中就有一个士兵。
由此可见,服兵役在当时的秦国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内容。
那么,老百姓对这件事的态度如何呢?
在统一战争结束之前,似乎没有明显证据表明老百姓对此的不满。从秦军士兵作战的勇猛程度来看,他们应该还是比较乐意为国效劳的。
这是为什么呢?
司马road认为,这与秦国的军功制度有关。
应该说,商鞅为秦国制订了一套严格乃至严酷却不失公正的法律制度,从最高级的“通侯”到最低级的“公士”,一共二十级,每一级的工资及其他待遇都有显著的差别。
那么,这套制度是如何运转的呢?评上去一级,要不要考外语?要不要给评委送礼?要不要找找“内线”?
看来不需要。
秦法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田宅一处和仆人数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这就是著名的“军功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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