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协定,苏联政府解除了对旅大地区的军事管制,并将行政权力移交旅大地方政府,同时还将苏军代管或租用的在大连的财产,苏联经济机构从日本所有者手中获得的财产,以及过去北京兵营的全部房产,无偿移交给中国。其中包括47个工厂、11所电影院、188处宅舍、33个仓库、23处地产等,共302处。移交财产总数比协定签订时苏联照会所列清单还多18处,但大连造船厂改为中苏合股企业,大连铁路局和铁道工厂等属双方共同经营的长春铁路财产,也不在移交之列。
此时,驻守在旅大地区的苏军部队有:陆军--第39集团军,辖直属工兵团、通信团和加农炮兵旅;近卫步兵第5军及所属炮兵旅、高炮团、火箭炮团、近卫17师、19师、机械化师;第25机炮师。空军--第55歼击机军及所属3个歼击机师、1个侦察大队和1个对空勤务团。海军--太平洋舰队红海军旅顺口基地及所属1个水鱼雷机师、岸防司令部、潜艇基地、快艇总队、水警总队、高射炮兵团、水上飞机大队、抢险救生大队、海道测量区和海军修船厂。炮兵--加农炮兵33师、突破炮兵师、防坦克歼击炮兵旅和高射炮兵14师。总计约30万人,同以前一样仍分别驻扎在旅顺、金州、长海等地区。
中苏条约签订后,根据双方协定,为磋商和处理旅大地区防务的管理和交接问题,成立了中苏联合军事委员会,由中苏双方各派一个代表团组成。苏方军事代表团主席是驻大连苏军司令官别洛博罗多夫上将。中方军事代表团主席是海军司令肖劲光,代表团成员有东北军区副司令兼参谋长贺晋年、旅大市委书记欧阳钦、旅大市长韩光、海军副参谋长张学思等。别洛博罗多夫担任联合委员会第一年工作的主席。1951年3月24日,在大连召开了中苏联合军事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和明确了苏联军事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规定了中苏公民和军人进入旅顺口区域及出境的手续,确定了旅顺口区域和海军基地在海上和陆上的境界,制定了旅顺口区域的飞行管制办法、舰船航线及中国军用舰只进入基地的手续,以及提交两国政府审议的关于交接旅顺问题的措施。1952年9月,双方又草拟了一份《中苏联合军事委员会章程》。但此时中苏商议推迟苏军撤走的日期,联合委员会的工作遂搁置下来。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10月中国出兵朝鲜,与美军作战,远东地区局势骤然紧张起来。1951年9月8日,美英等国在旧金山与日本签订了《和平条约》,同时,美日还签订了《安全保障条约》。因美国等西方国家坚持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没有邀请中国出席旧金山会议。苏联代表虽然出席了会议,但鉴于邀请中国参加签署对日和约的动议被拒绝,且和约条款中又没有规定将萨哈林岛南部和千岛群岛的主权归属苏联,所以苏联代表拒绝在对日和约上签字。以上国际形势的变化,自然牵涉到旅顺基地的命运。
苏军撤离旅顺口的日期已经临近,但中国尚未建立起一支真正的海军,而美日勾结对远东地区安全造成的威胁则日益严重,中国不得不考虑继续请苏联海军留在旅顺基地。1952年3月28日毛泽东致电斯大林提出:"由于非法的美日和平条约,特别是美日安全条约的缔结,我们认为中国政府有根据也有必要请苏联政府让苏军留在旅顺口地区,并在1952年底不撤出旅顺口。"这一要求当然符合莫斯科的意愿,不过,斯大林的考虑更加全面。他在4月2日回电说:"迄今为止,我们一直认为苏军尽快撤退出旅顺口完全符合您的愿望。正因为如此,在 1950年根据您的愿望缔结条约时已做出决定:即使不缔结对日全面和平条约,苏军也不迟于1952年底撤出旅顺口。您3月28日电报提出的问题就完全不同了。您现在抛开条约而认为苏军应不定期和在1952年以后留在旅顺口,说是因为日美缔结和平条约而使情况发生了变化。如果您坚持这一点,则我们同意满足您的要求。但这里必须注意,这种违约应合理地向外界提出论据,以免得出印象,认为是苏联做出这样的决定来束缚您。可能需要缔结新的旅顺口条约。关于这一切,应当同您或您的代表团进行谈判。"
1952年8月周恩来率中国代表团到莫斯科与斯大林进行会谈,除了解决中国的经济发展计划和朝鲜战争问题,延长苏联在旅顺基地驻军也是讨论的内容之一。会谈中斯大林指出,延长共同使用旅顺海军基地期限的倡议应由中方提出。我们在那里是客人,而客人是不提这种问题的。于是,周恩来建议以互换照会的方式,由中国政府向苏联提出相应的请求。9月15日,中苏交换了《关于延长共同使用中国旅顺口海军基地期限的换文》。中国的照会在陈述了理由后,请求苏联政府同意"延长中苏关于旅顺口协定第二款中规定的苏军撤出旅顺口的期限,共同利用中国旅顺口海军军事基地,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以及苏联与日本签署和平条约"。中国没有海防力量,请求苏联援助,在中苏同盟的情况下是顺理成章的,但照会提出的撤军期限或条件似有不妥:倘若中国或苏联对日和约的缔结遥遥无期,不知中国何时或以何种理由收回旅顺口。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