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兼任中央人民公安学院院长。
同日看了1月24日《解放日报》关于合肥市公安人员违法乱纪侵犯人权的报导后指示,要以此为典型在公安系统内开展反违法乱纪、反国民党旧警察作风的斗争。并于当天向全国公安系统发出通报。
2月9日向毛泽东、中共中央作《关于取缔反动会道门情况的报告》。
2月10日向中共中央作《关于在公安系统内开展反官僚主义、反命令主义、反违法乱纪斗争的报告》。
3月8日至17日随周恩来率领的中国党政代表团赴苏,参加斯大林葬礼。
4月20日在北京召集各大行政区公安局长会议,座谈第三阶段镇反情况。
5月7日批示转发《西南区假案情况检查报告》。并在批语中指出:产生假案的主要原因,“是我们有些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不重视调查研究工作,轻信口供不重证据,甚至采取极端错误的刑讯逼供办法所致”。要求“一切有假案的地方,均把揭发与平反假案,严肃纠正错捕、错押、错判,当作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强迫命令、反对违法乱纪的主要内容之一”。
5月8日向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作《关于处理战犯问题的请示报告》。
6月19日至7月19日赴东北三省视察工作,重点考察了镇压反革命运动、经济保卫工作和隐蔽斗争。并向中央作考察报告。
8月19日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首届功臣模范代表会议并讲话。
9月24日主持召开第二次全国民警治安工作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的现行破坏活动,进一步巩固社会治安。
10月10日至16日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并作《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现状与今后工作方针和任务》的报告。
12月10日出席第二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并讲话。
1954年48岁
上月初陪同毛泽东到杭州,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工作。
2月6日至10日参加中共七届四中全会。
3月23日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4月27日受中央委托,在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发言,批判高岗,饶漱石的反党阴谋活动。
5月17日至6月17日主持召开第六次全国公安会议,并作《进一步加强人民公安工作,为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实施而斗争》的讲话。
8月26日在政务院第222次政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该条例和《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
9月15日至28日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0月31日任国务院第一办公室主任。
12月20日至24日主持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并讲话。
12月3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关于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该条例以及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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