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有关军事狙击史的著作里都会提到那个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杀敌人数最多的狙击手,他来自澳大利亚,名字叫BillySing,全名WilliamEdwardSing。他得过大英帝国杰出行为勋章(DistinguishedConductMedal,DCM)以及比利时政府颁发的战争十字勋章(CroixdeGuerre)。仅在加里波利战役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他经证实的狙杀记录为150名土耳其官兵,如包括未经证实的则为201名。连奥斯曼帝国近卫军里最优秀的狙击手也死在了他的枪口下。他的家乡人民于1995年为他建造了塑像,此后每年的澳新军团日都会在他的塑像前举行纪念活动。
有人因为BillySing皮肤黑这一点认为他是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而英国军史专家MartinPegler则在他的专著“1914年以来的军事狙击手”(TheMilitarySnipersince1914)一书中认为他是印度人的后代,因为当时在昆士兰州也有印度移民,加之很多印度人姓氏为Singh。实际上BillySing乃是华裔,他的中文姓氏已不可考证。当年华工千里跋涉乘船抵澳后坐镇码头的移民官根据英文习惯当场“授予”每人一个英文姓氏,是以今日不少土生土长的华裔有着稀奇古怪的英文姓氏。前有一华裔国会议员即姓O‘Chee。估计他的先祖可能叫做阿志,被移民官改为O‘Chee。本文主人公姓Sing名Billy,我姑且称这位前辈为沈比利,因为Shen和Sing的发音比较接近。
沈比利的父亲沈约翰(JohnSing)出生于上海,据现仍住在克勒蒙特的沈比利妹妹的孙子唐-史密斯(DonSmith)告诉我,沈约翰赴澳前在上海是一名郊区菜农。其母玛丽安(MaryAnn)乃一名英格兰出生的护士,婚前姓Pugh。他俩于1883年7月9日结婚,新郎当时41岁,结婚证书上新郎职业一栏填的是果农,新娘年仅24岁。
克勒蒙特自1860年起兴起了一股淘金热,最多时该地有5000名华人。他们给人的印象是干活卖力,即使在别人遗弃的矿里还能淘出金子。而其他民族的采矿人则抱怨任何矿区只要被中国人淘过就变得没有任何价值。中国人总是把一个矿脉挖得干干净净才离开。
由于这一点,另外他们还都蓄辫子,以及经常聚集在妓女出没的鸦片屋里(华裔劳工没有带家眷来),在金源逐渐枯竭时澳裔和华裔的淘金者之间就时常发生冲突。但在其他的地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还是过得去的,这也许是因为很多华人在当地种菜,是地方经济中不可缺乏的一部分。
看来沈约翰在金源枯竭后成功的融入了克勒蒙特的当地社区。这也许是因为他娶了个英裔女子,而他本人则是个菜农。而由于他来自上海(当时还是个小城市),当时在澳华裔中绝大多数来自广东,大家在语言上很可能无法交流。可以想象他与当地的华人社区之间应该没有什么密切的联系。在早期拓荒者中女人乃是稀有动物,加上当时大英帝国正是“如日中天”,在许多白人中普遍存在着种族歧视心理,沈约翰能单枪匹马从异族女人中抢一个回来做老婆,可想而知这个上海菜农还是不简单的。
沈比利于1886年3月2日出生在昆士兰州中部的一个采矿小镇克勒蒙特(Clermont),出生证上其父沈约翰的职业填的是赶马人,实际上他在附近还有片地放养了些牛羊,同时也给人送牛奶。昆士兰州立档案馆中至今仍存有沈约翰和玛丽安的结婚证书及沈比利的出生证。他还有个妹妹比阿特丽斯(Beatrice),生于1894年,于1917年嫁给史密斯先生。
现存资料显示1892年沈比利在小学二年级时曾得到学校发的优良证书,还有1895年4月20日教育部督察对有人投诉所进行的调查:调查报告里说沈家的两个孩子--其中一个上五年级(应为沈比利)聪明伶俐,有教养,常常在学校得奖,而投诉人的孩子则没有。投诉人由此而抱怨奖品应为白种人的孩子而设,而不是为了“金丝雀”和“黄鼻子”(均指华裔学童)。
澳大利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共向海外派遣了多达33万的军队加入同盟国一方作战,而当时全国总人口仅为480万。土耳其加里波利一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士兵遭受了惨重的损失,仅澳军伤亡人数就达2万6千名。从此每年的澳新军团日-四月二十五日就成为澳大利亚的法定假日,以纪念澳新军团在加里波利海滩登陆的这一天。而全国几乎每一个城镇都设立了纪念碑以缅怀在海外献身的家乡子弟。
一战爆发前沈比利赶过大车,砍过甘蔗,干过农活。服役前他就在昆士兰州中部以枪法出众而闻名。据说他小时候就可以用。22口径的步枪在25码之外打断小猪的尾巴。他不但是普罗瑟潘(Proserpine)射击俱乐部的会员,在家乡克勒蒙特他还是一个有名的袋鼠猎手(对澳大利亚早期拓荒者来说,打袋鼠是仅有的几项娱乐活动之一)。袋鼠猎手的枪法一定得好,因为袋鼠是群居动物,常常四五十只一起活动。如不能一枪将它打死,受伤的袋鼠会乱蹦乱跳,其他的袋鼠就会逃走。如能一枪毙命,一只突然躺下的袋鼠是不会引起其他袋鼠的警觉的,因为袋鼠很多时间都是躺着的。
1914年十月二十四日,一战爆发两个月后,二十八岁的沈比利于普罗瑟潘加入了澳大利亚远征军。当时全国的适龄年轻人都踊跃报名参军,一方面为了“国王和(大英)帝国”,另一方面可以出国见识一番,而军队里不用花钱,给的薪水又高,一个普通士兵的日薪有六先令。当时沈比利的父亲已经去世,他参军也可能是为了养活家人。根据现存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的沈比利服役记录,他当时未婚,身高5英尺5英寸(合1米65),体重141磅(合64公斤),肤色黝黑。当时在城市里有身高不低于5英尺6英寸的规定,而且还要求参军者一定得是欧洲血统,看来在乡村地区要求没有那么严格。1米65的身高在中国都算是“二等残废”,更何况在普遍人高马大的澳大利亚。而他皮肤黑则是整日在野外赶大车的结果。一个赶大车的小矮胖子,皮肤又黑,难怪他战前一直打光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