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身略有摇晃,但三发子弹全部命中人像靶的胸部。虽然弹着点稍稍疏开,可是每发都击中了致命点。他又打了个三发短点射,确信自己一次只需打三发子弹就能把目标消灭,超过三发就是浪费子弹。作为士兵,他的想法也许有点奇怪;但是作为轻步兵,他懂得弹药是靠自己携带的。他朝靶子的其他地方打了几个连发,把一排子弹全打了出去,结果是弹无虚发。
“宝贝,这么多年你怎么不到我手上来呢?”这支枪的最大优点在于射击时声音比干树叶的摩擦声大不了多少。这倒不是因为枪上带有消音器,而是因为枪管本身就是消音器。你听得见机件的轻微撞击声和子弹出膛的微弱咝咝声。教官说他们使用的是亚音速子弹。查韦斯从子弹箱里拿起一发仔细端详,只见它头尖中空;简直可以在里面调制饮料。如果击中人,能炸开到一角硬币那么大的洞。头部中弹者会当即毙命,胸部中弹者也会很快死亡。如果他们在训练时要他使用带消音器的枪,他就应当练对头部的瞄准。他估计自己能比较有把握地命中五十至六十英尺距离内目标的头部——如果条件理想,再远一点也十拿九稳,但是当兵的哪能盼着理想的条件呢!看来他们是要训练他爬到距离目标十五至二十码处,然后再悄悄干掉目标。
查韦斯又一次想到,不管怎么说,反正他的任务肯定不会是去训练别人。
“漂亮的点射,查韦斯,”教官评价说。同时打靶的还有另外三个人。每个班将有两名冲锋枪手,两名班用机枪手——胡利奥已是其中之一。其余都使用M16步枪,其中有两位还配备了枪榴弹发射器。每人配备手枪。这是一种奇特的配备,但是查韦斯除觉得装备重了些外,对其他并不介意。
“这小玩艺儿还真行,长官。”
“那就归你了。你手枪打得怎么样?”
“还可以。我通常不——”
“我知道。你们都会有机会练习的。手枪实际上用处不大,不过需要的时候挺方便。”约翰逊转过身面对全班说,“好了,你们四个人上来。我们要每个人都学会使用这些武器。每个人都得成为行家。”
查韦斯把枪交给班里的另一个人,走回队列。他仍在揣摩着。步兵战斗是要玩命的,对个人来说,你总是能看见自己在干什么,对象是什么。查韦斯现在还没有实际去干,但这并不重要,反正他得去干。从他这个单位的组成就可以看出,他们的任务会是什么。特种作战,一定是特种作战。他认识一位曾在布拉格堡的三角洲突击队DeltaForce,美国特种部队,是美国陆军反恐的精锐部队。干过的小伙子,知道特种部队作战使用的是步兵技术的精华。不过,你得尽量贴近对方,你得先把哨兵扳倒,然后突然狠狠地打,要快得像闪电。如果不能在十秒钟内解决问题,就会惹出麻烦。查韦斯觉得有趣的是,这与街头团伙斗殴的策略相仿。但是,军人打起仗来是不讲什么公平与光明正大的。你得悄悄接近对手,突然从背后发起攻击,使对方猝不及防——措手不及。在街头斗殴时如果不宣而战,就会被看成胆小鬼,而对当兵的来说,这倒是个好战术。想到这里,查韦斯自嘲地笑了笑。要是用街头打架斗殴的观点看,这种打法当然是不公平的。与街头团伙相比,军队的组织要严密得多。再说,军队的目标是别人选定的。对一支军队来说,也许它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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