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15节,火炮18门,定员137人;
“扬威”号巡洋舰,同“超勇”;
“镇东”号炮艇,1879年下水,排水量440吨,马力350匹,航速8节,火炮5门,定员55人;
“镇东”号炮艇,1879年下水,排水量400吨,马力350匹,航速8节,火炮5门,定员55人;
“镇西”号炮艇,同“镇东”号;
“镇南”号炮艇,同“镇东”号;
“镇中”号炮艇,1881年下水,排水量440吨,马力750匹,航速9.5节,火炮11门,定员124人;
教练舰:
“康济”号,1881年下水,排水量13000吨,马力750匹,航速9.5节,火炮11门,定员124人;
“威远”号,1877年下水,排水量1300吨,马力840匹,航速12节,火炮11门,定员124人;
补给舰:
“操江”号,1865年下水,排水量950吨,马力400匹,航速9节,火炮5门,定员91人;
“泰安”号,1876年下水,排水量1258吨,马力600匹,航速10节,火炮5门,定员180人;
“镇海”号,1871年下水,排水量950吨,马力480匹,航速9节,火炮5门,定员180人;
“湄云”号,1869年下水,排水量578吨,马力400匹,航速9节,火炮4门,定员70人;
鱼雷舰队
编号为:“左一”、“左二”、“左三”、“右一”、“右二、”“右三”、排水量180吨,左队一号航24速节,二、三号19节;右队三号同为18节;
舰队返航驻泊后,等李鸿章一走,《北洋海军章程》就人手一份发发到各舰管带手里。这个《章程》基本上是仿照英国皇家海军和德国海军的做法为蓝本,建立各种比较完备的规章制度。其中有些制度以后仍为各国海军所沿用。
在官兵的人事管理和升擢制度上,《章程》主要采用英国皇家海军的方式,把军官他为三类,即指挥军官、技术军官和士官。所不同的只是换成了中国式的叫法,为“战官、”“艺官”和“弁目”。这三类官员的升迁分为三途且要求严格。“战官”和“艺官”必须是水师学堂毕业,在校学习4年,考试合格后上教练舰实习1年,再经考核合格后,才授予“候补把总”的官衔,又经过一年的实习后,经考试合格,送回水师学堂再进修半年,才提升为“把总”并分派到军舰上担任实职。在海军的每一格职务上,必须在海上执行任务满3年,才有提升的资格。对担任“弁目”的资格要求也很严,传统的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的文盲武夫在军中不再受欢迎,而必须精通“三角用炮表法”、“三率平方根”、“对数表”、“残分小数”等等。
在海军军官的待遇上,《章程》参照英德两国的制度,制定了较优厚的俸给标准。军官的俸给分为官俸和船俸,每年的年俸中,60%为官俸,40%为船俸。而官俸又以职务高低和所在的军舰型号而定,并且不出海担任舰艇军官,船俸即取消。在俸给标准上,各级的级差相当大。如提督丁汝昌的年俸为八千七百多两银子,总兵兼装甲战列舰管带林泰曾、刘步蟾两个各为三千九百余两,并如数递减。到了如“游击”、“都司”、“守备”等中级军官,则分别为年俸九百两、六百两、三百两。水手和工匠的俸给更低,如相当于列兵的“三等练勇”,每月饷银四两银子。
在日常勤务、训练,作战和赏罚、抚恤等方面,《章程》也基本采用“西法”。
虽然这个《章程》基本采用“西法”,但它都仍然带有许多湘淮系军队的旧制度的印记,以至于在官级的确定上,由于还没有引进西方的官衔制,就把旧式陆军的官级照搬过来,称为提督、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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