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希特勒的、已为大家所熟知的“罪恶”命令,国防军指挥参谋和国防处肯定有过密切接触。详细地描述一下事情经过,以及此项命令在德国大本营里的产生过程,比仅仅依靠纽伦堡判决所作的描述要重要得多,况且对于一个参与者的见证也是不应当忽视的。在我们一件一件地列举一些文件和其他资料之前,首先回忆一下两个情况:
1 、居于国家最高位置上的独裁者拥有无限的权力,受到了德国人民几乎一致的拥戴他的“十字军东征思想”,至少也不亚于他后来的几个敌对国。在这种状况下,任何公开的异议都行不通,只能暗地里秘密地阻挠他的企图的实现;
2 、军官们习惯干将服从、法制和荣誉,以普鲁士德国国家历史上的典范,作为他们的自然观念,但由于他们在能力施展上所受到的局限以及现实与义务之间的矛盾,特别是看到希特勒政府犯下的种种罪行,促使他们在战争的生死存亡的关头,毅然起来反抗。因为国家和政府元首所发出的命令,与他们军人的伦理极不吻合。
除此而外,还有一个客观情况尤其需要说明和加以考虑:在入侵俄国一事上,陆军总司令比在其他任何场合都能够更多地坚持履行所谓“执行权”;至少在“作战地域”和所属的“后方地域”。除了陆军总司令和由他授权的陆军高级指挥机构外,再没有任何其他机构能脱离陆军而独自下达任务。但陆军总司令却在希特勒的压力下,不得不与本不属国防军的“保安局”和警察特种部队达成必要的协议,然而他却没有意识到特别行动队“的本来任务是什么。
人们可以今大的观点,去看待1941年3 月3 日约德尔将军对他交付给国防处拟制的“第21号指令(‘巴巴罗萨,行动)在特别地区的方针”草案的批语。这份草案的前言部分称,此草案已经约德尔亲自加工修改,并已呈送元首过目“,接着他将希特勒对”最后文本“所提出的”方针“归纳如下:
“这场即将到来的战局,不仅仅是一场武装斗争;它还是两种世界观的搏斗。在幅员辽阔的地域里,只击败敌人的国防军还不足以结束战争。必须解散整个地区的国家体制,建立它们自己的、可与我们进行和谈的政府。
这些政府的组建需要极大的政治灵活性和制定审慎周到的原则。
每一次大规模的革命,都会造成不可磨灭的既成事实,社会主义思想,已无法从今天的俄国除掉。它能够成为建立新的国家和政府的内政基础。作为迄今的人民的“压迫者”的犹太布尔什维克的知识分子,必须予以铲除,流亡国外的那些尚存的资产阶级贵族知识分子,也同样予以铲除。他们将被俄国人民所抛弃,他们终究是仇视德国的,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也适用于当初的波罗的海沿岸国家。
此外,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避免一个民族的俄国取代布尔什维克的俄国。因为,正如历史所证明的那样这样的国家最终仍将成为仇视德国的国家。
我们的任务是尽快、以最低限度的军事力量,重建一个依附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机构。
该任务十分艰巨,仅靠陆军无法完成。“
继续写道:“根据元首确定的方针,约德尔指令必须作如下修改:
1 、陆军需要一块作战地域。但其纵深,必须尽可能加以限制:在其后方不应设立军事管制机构,而是向一些根据民族特点而划分的较大地区派遣帝国全权代表,负责在那里迅速建立新的国家政治机构。此外,应派遗“国防军司令”作帝国全权代表的助手,仅处理与继续作战有关的纯军事问题,隶属于陆军总司令和国防军统帅部。在这个班子里,应设立能处理国防军事务的各种组织机构,(如国防经济、通讯谍报等)警察主力也将由帝国全权代表指挥。
2 、边界封锁只能在作战地区实施。除秘密野战警察外,有无必要在这些地区设立党卫队领袖的机构,须由党卫队领袖酌定。有必要将一切布尔什维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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