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主要力量也是直升机。在这场战争中,真正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并展现直升机深厚潜力的是“眼镜蛇行动”:第101师运用300多架直升机来了一次战争史上最远的“蛙跳”,在伊拉克纵深内100多公里处建立起“眼镜蛇”前方作战基地。随后他们依托基地切断了伊军沿幼发拉底河谷后撤的唯一退路,并截住了沿哈马尔堤道逃窜的伊拉克部队。这肯定是这场战争的陆战中最意味深长的一次战术行动。它宣告了直升机从此完全可以自立门户进行大规模的单独作战。当成群结队的伊拉克士兵从被直升机摧毁的工事中跑出来跪地乞降,又被直升机驾驶员像驱赶西部原野上的野牛一般圈成一堆时,“最后解决战斗只能靠步兵”的观点,已经被这些美国的“飞行牛仔”们从根本上动摇了。而本来这次直升机“蛀跳”行动的最初意图,只是为担任主攻的装甲部队提供支持,但直升机部队出人意料的成功,使计划远远落后于战况的进展。为此,施瓦茨科普夫不得不下令第7军提前15小时发起进攻,尽管在弗兰克斯将军的指挥下美国第7军在沙漠上的推进速度远远超过了当年以发动坦克闪电战闻名于世的古德里安,但并未像那位前辈一样赢得“闪击战”的美誉,反倒被斥为“像老太太一般一步步慢慢往前挪”。战后,弗兰克斯将军以伊军尚有战斗力为由,反驳来自设在利雅德的联军总部的批评[9]。但实际上不论批评者或是反驳者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弗兰克斯将军摩下坦克的机动性受到的指摘,正是以直升机作为参照系的。时至今日,还没有一个战例证明,哪一种坦克能够跟上直升机的作战节奏。
[9]《走进风暴——指挥研究》,是退休后的弗兰克斯将军写的一本书,在书中他谈到,第7军穿越沙漠的速度没有错,来自利雅德的批评没有道理。(见美(陆军时报》1997年8月18日)
其实不光是机动性,坦克作为昔日的“陆战之王”在所有方面都受到了来自直升机的挑战,与需要为不断克服地表的磨擦系数而痛苦的坦克相比,直升机的作战空间在一树之高,完全不受任何地面障碍的影响,良好的机动性足以抵消其装甲不厚的缺陷。同样是运动中的武器平台,其火力也丝毫不比坦克逊色,这是坦克带着“水柜”的绰号登上战争舞台以来遇到的最大危机。更让坦克难堪的是,为组织起一次成规模的坦克集群突击,所花的精力(光是如何把一定数量的坦克远程输送到集结地域就令人伤透脑筋),所冒的风险(在坦克处于集结状态时,极易遭敌先制打击),在长于分散部署、集中突击,聚可以打正规战,散又可打游击战的直升机面前,已毫无优势可言。事实上,坦克和直升机作为一对天敌,前者远不是后者的对手,不要说AH-64直升机这样的“坦克杀手”,就是陈旧的AH—1“眼镜蛇”直升机在海湾战争中也击毁了上百辆坦克,而自己却无一伤亡。面对直升机的强大攻击力,有谁还会坚持认为“对付坦克的最好武器是坦克”[10]呢?
[10]见《美国国防部致国会的最后报告附录》,P522。
现在可以说了,直升机是坦克真正的终结者。这颗在海湾的波涛之上冉冉升起的新星,正在以“沙漠风暴”中的赫赫战果为自己的王位加冕,毫无疑问,它将坦克逐出战场只是个时间问题。或许用不了多久,“从空中打赢陆战”将不再是耸人听闻的口号,越来越多的陆军指挥官们将在这一点上形成共识。而以直升机为主战兵器的“飞行陆军”和“飞行陆战”这样的新概念就会成为标准的军语,出现在每一部军事词典中。
隐在胜利背后的另一只手
如果撇开作为三军总司令的布什事先肯定知道进攻时间这一点不谈,单从CNN的电视报道而言,全世界都与美国总统一样,在同一时间看到了开战时惊心动魄的一幕。处于信息共享时代,一位总统并不比一位平民在这方面拥有更多的特权。这就是现代战争不同于以往任何战争之处,实时或是近实时的报道,使战争成了普通人可以从传媒中直接审视的新节目,由此传媒也就成了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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