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南悍然制造了“淳化事件”。他指挥国民党军暂编第59师、骑兵第2师、预备第3师攻占了八路军在淳化县爷台山的阵地,企图以此为跳板进而夺取关中分区,威胁延安。贺龙以联防军司令员的名义向蒋介石、胡宗南提出强烈抗议。他在致胡宗南的信中说:“先生治军失当,变起萧墙,略无自责之心,反启诿过之志”,“淳化兵变实在先生亲手所创造,其然岂其然乎?”同时调动部队,部署反击。经毛泽东批准,贺龙等人将正在开往对日反攻前线的358旅8团连夜调回淳化县凤凰山、照金地区,和新四旅、警一旅一道进行反击作战,指定张宗逊在现地统一指挥。反击战从8月8日夜开始,至9日下午2时结束,全歼国民党军进攻部队,收复了爷台山阵地,粉碎了国民党顽固派的阴谋,巩固了陕甘宁边区作为对日反攻基地的地位。
苏联政府于1945年1月8日战胜法西斯德国后,遵守其在雅尔塔协定上的许诺,履行对日作战义务,8月8日对日宣战,由西、北、东3个方向出兵我国东北,向日本关东军发动大规模进攻。14日,苏军进到松辽平原,对关东军主力形成了分割包围态势。
鉴于苏联对日宣战的形势,8月9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的声明,指出:“8月8日,苏联政府宣布对日作战,中国人民表示热烈的欢迎。由于苏联这一行动,对日战争的时间将大大缩短。对日战争已处在最后阶段,最后地战胜日本侵略者及其走狗的时间已经到来了。”“中国人民的一切抗日力量应举行全国规模的反攻,密切而有效地配合苏联及其他同盟国作战。八路军、新四军及其他人民军队,应在一切可能条件下,对于一切不愿投降的侵略者及其走狗实行广泛的进攻,歼灭这些敌人的力量,夺取其武器与资财,猛烈地扩大解放区,缩小沦陷区。”同时要组织和武装敌占区的广大人民群众,以配合部队进攻,紧抓巩固解放区,为夺取最后胜利而斗争。
8月10日,党中央指示,应立即动员一切力量向日伪进行广泛的进攻。以正规部队占领大城市及交通要道,以游击队、民兵占领小城市。同日,延安总部朱德总司令为日寇投降事向各解放区所有武装部队发布第一道命令:“一、各解放区任何抗日武装部队均得依据波茨坦宣言规定,向其附近各城镇交通要道之敌人军队及其指挥机关送出通牒,限其于一定时间向我附近部队缴出全部武装,在缴械后,我军当依优待俘虏条例给以生命安全之保护。二、各解放区任何抗日武装部队均得向其附近之一切伪军伪政权送出通牒,限其于敌寇投降签字后,率队反正听候编遣,逾期限须全部缴出武装。三、各解放区所有抗日武装部队如遇敌伪武装部队拒绝投降缴械,即应予以坚决消灭。四、我军对任何敌伪所占城镇交通要道都有全权派兵接受,……并委任专员负责管理该地区之一切行政事宜,如有任何破坏或反抗事件发生,均须以汉奸论罪。”8月11日,又连续发布6道命令。11日,党中央在《关于日本投降后我党任务的决定》中指出:“苏联参战后,日本已宣布投降。国民党积极准备向我解放区‘收复失地’,夺取抗日胜利的果实。这一争夺战,将是极猛烈的。”“目前阶段,应集中主要力量迫使敌伪向我投降,不投降者,按具体情况发动进攻,逐一消灭之,猛力扩大解放区,占领一切可能与必须占领的大小城市与交通要道,夺取武器与资源,并放手武装基本群众,为此目的,各地应将我军大部迅速集中,脱离分散游击状态。……变成超地方性的正规兵团,集中行动,以便在解决敌伪时保证我军取得胜利。解决敌伪后,主力应迅速集结整训,提高战斗力,准备用于制止内战方面。”8月12日,党中央又指示,必须力争占领之交通线及城市:1、太原(含)以北之同浦路;2、归绥(含)以东之平绥路;3、北宁路;4、正太路;5、道清路;6、白晋路;7、德石路;8、郑州以北之平汉路;9、郑州以东之陇海路;10、津浦路;11、胶济路。平绥路西端(包头),太原以南之同蒲路,郑州以西陇海路及以南之平汉路,长江以南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