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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将武器装备低价推销到台湾遭拒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航空世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5

中国海军航空军装备的俄制苏-30MKK2战斗轰炸机 
中国海军航空军装备的俄制苏-30MKK2战斗轰炸机

俄曾向台湾低价推销S-300防空导弹系统 
俄曾向台湾低价推销S-300防空导弹系统

  俄罗斯研制的武器装备在2007年到台湾参与竞标,结果以最低报价中标。台湾军方后来以泄漏国防机密为由,准备制定“排俄条款”加以阻止,此事已引起各方高度关切。过去的几十年里,东欧和第三世界国家一直是苏联/俄罗斯军品的重要市场,在苏联解体之后,除印度、中国等传统市场外,俄罗斯军品亦积极拓展东南亚、中东和北非地区市场,甚至连美国也一度要求采购俄罗斯产品。如今俄罗斯在商言商,无视“不向台湾出售武器”的“四不”承诺来台参与竞标,反倒是台湾方面却是不知所措。

  军购的“排俄条款”

  2007年11月5日,台湾岛内的《中国时报》刊登了一条令岛内人人震惊的消息,岛内陆军在采购17套炮兵定位指挥系统的招标过程中,俄罗斯研制的同类系统以最低报价意外中标。招标结果出来之后,立即引起岛内各方重视,后来台湾岛内军方以可能会泄漏“国防”机密为由,打算修改招标规定,限制俄罗斯武器参与竞标,也就是说台湾准备制定“排俄条款”,全面封杀俄罗斯军品入台的可能性。

  台湾岛内军方不否认,修改相关招标规定与现役武器系统已被欧、美军火商垄断和上述国家对其施压有直接关系,台湾军方更担心的是如果俄罗斯军品以低价向台湾倾销,除后勤补给问题外,倘若因此得罪欧、美军火商而导致武器采购来源受阻,对以后的长远军备采购必将非常不利。然而台湾公开以“排俄条款”阻止俄罗斯军品进入台湾市场,是否违反WTO所谓的自由贸易原则?这类歧视性条款对台湾地区和俄罗斯的关系,特别是军事关系的推动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都是非常值得注意。

  从法律层面而言,台湾地区尚未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政府的采购自然不受相关采购协议的拘束。况且台湾的采购法第104条规定,政府采购的针对“武器、弹药、作战物资、或与国防安全、或国防目的有关之采购”等相关规定。排除政府采购法之适用。因此,台湾地区基于“国防”安全有权制定“排俄条款”,阻止俄制军品进入台湾。但从对外关系、扩大军品来源渠道等层面来讲,制定“排俄条款”是否符合长远利益仍值得商榷,这也是让台湾地区军方矛盾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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