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海油气田」的主权之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不但影响台湾的安全,而且关系到整个东亚的安全,因为它的相关利益太大而且牵涉到东亚最重要的两个大国,并且有可能引发中国和日本的直接军事冲突。台湾人,尤其是台独份子,不可幸灾乐祸,坐山观虎斗。要知道,城门失火,台湾难免遭到池鱼之殃,台湾人对这件事不可以不注意,更何况钓鱼台的主权归属也包含在里面。
YST观察这个问题有一年的时间,今天的发展可以说是完全在预料之中。因为问题的范围很广,能够讨论的角度也很多,今天我只谈论「中国东海油气田」的主权归属。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後,我们再继续谈论中日争执的前因後果和可能引发的国际冲击。
「中国东海油气田」的主权归属有了问题,简单的说,是因为中国在东海成功钻探,开发出二十囗高产天然气井,日本眼红,要来分一杯羹。所以这是一个国际事件。解决这一类的国际利益争执只有两个方法,一个就是由国际法来仲裁,另外一个就是战争解决。我们今天只谈前者。
中国和日本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约国,我们就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看「中国东海油气田」的主权归属。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海洋资源上有非常仔细和明确的规定,我们只谈其中的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界定海洋中的资源,属於「海洋法第五部分」,称为「专属经济区(EEZ)」;另一个部分是界定海底和海底下的资源,属於「海洋法第六部份」,称为「大陆架」。
事实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大陆架」的重视超过「专属经济区(EEZ)」。我们把相关规定叙述於後: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五款特别规定:
1.大陆架最大可以延伸到距岸三百五十海里处;
2.如果中间有地方超过两千五百米深,就不算是大陆架的延伸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切断大陆架的标准深度为2500米。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界定「专属经济区(EEZ)」是:“在大陆架自然延伸的海域,以国土海岸线延伸200海里的海域为该国的经济专属区。”
好了,就这几条简单的国际法,只要有小学程度的人就可以很清楚的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得出正确的判断和结论。
地理上的事实如下:
1.中国东海位於中国大陆和日本九州、冲绳群岛、和台湾之间。
2.中国东海平均深度是370米,越往东越深。
2.中国东海最宽处约360海里。
3.中国东海在距冲绳群岛20海里处有冲绳海沟,深2940米。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们清楚地得出下面的结论:
1.属於中国的大陆架是从中国海岸起,向东一直延伸到距琉球群岛二十海里的琉球海沟(即冲绳海沟)。
2.属於日本的大陆架是从日本海岸起,向西延伸到琉球海沟。
3.属於中国的东海大陆架最宽处340海里(小於「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上限350海里)。
4.属於日本的大陆架被琉球海沟切断,宽20海里,不得延伸。
5.所谓「专属经济区(EEZ)」是限制在大陆架上的海域,如果没有大陆架,也就没有专属经济区了。
所以,无论是从大陆架的定义还是传统的人囗和海岸线长度的定义,东海和东海大陆架都是属於中国的,这就是为什麽东海几千年来一直被称为「中国东海」(EastChinaSea)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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