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日本是一个好战的国家,曾经发生的“日俄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等等都足以证明这个事实的存在。11月22日,日本公布的对二战后“和平宪法”进行的首次修订,这将使日本在二战的60年后再次拥有名义上的“军队”。日本修宪已成定局,保守的自民党要修宪,要把自卫队变成日本国军,这一举动,还得到了他们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朋友——民主党的支持。看来修宪是关系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各个党派当然要同心协力,在这个立场上,他们是不会有分歧意见的。
早在“和平宪法”颁布之前,日本曾经有过一部宪法,即1889年由明治天皇“御赐”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明治宪法》,它是一部带有浓烈神权色彩的专制宪法,是军国主义的金科玉律。《明治宪法》对人民的基本权利规定甚少,只规定,“日本帝国是由万世一系的天皇统治”,“天皇是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由天皇总揽军队统帅权,赋予军令长官“帷幄上奏权”,即有关军令不经内阁而直接上奏天皇,由天皇裁断之后实施。《明治宪法》的确立,把军权推到最高地位,使日本最终走上了军国主义道路。
日本现行宪法,即著名的“和平宪法”,颁布于1947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正是在这一宪法的指导下走过了战后重建、经济恢复、高速发展、繁荣富裕的和平发展道路。实践证明,“和平宪法”是一部科学的、正确的,有利于世界和平和日本经济发展的宪法,因此应该得到肯定和支持。自从有了这部严重制约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和平宪法”,一些执政的日本右翼势力便一直处心积虑地准备图谋“修”宪,真是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1955年11月22日,自民党第一任总裁鸠山一郎第三次组阁后,立即开始有计划地修宪,但这一图谋在国会中遭到失败。1957年2月,改宪派的代表人物岸信介出任日本首相。他曾提出:“为了自卫,即使在现行宪法下也允许拥有核武器。”1982年11月,中曾根康弘出任日本首相。上任伊始,他便在修宪问题上表现出不寻常的兴趣。他在向新闻界散发的《我的政治信念》一书中写道:“日本必须修改美国所给予的和平宪法,这是我一贯的信念。”当然,最后他们都以失败告终,可是他们的行径却给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修宪如果成功了,日本将会拥有自己真正意义上、名正言顺的军队,这对于日本右翼势力来说,将是一件可以大快其心的事情。军队的“健康成长、兴旺发达”,将会促成“军国主义”复活基本条件的形成。有人说,日本有了军队,不等于复活了军国主义。窃以为,军队是成就军国主义的一个必要条件,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多次战争正是依靠军队来完成的。因此可以不妨这样说:日本修宪,开始有了军队;有了军队,才可以吹响世界战争的号角。这或许在一些人看来是危言耸听,但是如果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不团结起来,提高警惕,全力遏制类似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行径,那么世界大战的再次引发将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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