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8月1日,八国联军召开司令官会议,决定8月4日下午3时攻打北京。会议决定联军分两路从天津出发,左翼军团由日、英、美军组成,共14050人,携带火炮49门;右翼军团由俄、法、德、意、奥军组成,共5650人,携带火炮34门。
八国联军侵华前夕,清军驻守在直奉和京津地区的兵力共11.3万余人,其中武卫军6万人,分为前、后、左、右、中五军。前军16200人,驻扎在天津,由聂士成统领;后军11000人,驻扎北京东南郊,由董福祥统领;左军12000人,驻扎在山海关,由宋庆统领;右军7400人,驻扎在天津小站,由袁世凯统领;中军10000人,驻扎在北京南苑,直属荣禄统领。其他5.3万兵力分别是直隶淮军、练军、八旗兵、绿营兵以及禁卫军神机营、虎神营等。
11万大军被区区2万多洋鬼子打得一败涂地,足以说明清政府的软弱,清军的无能,中国的落后,更能说明列强的凶狠、残暴。
北京沦陷后,八国联军在北京实行分区占领。联军统帅德国人瓦德西在紫禁城内设立司令部,统治北京城。八国联军在北京公开劫抢、屠杀无辜、奸淫妇女、无恶不作,对中国人民犯下了骇人听闻的暴行。
八国联军纵火焚烧了庄亲王府,府内外一千多人全被烧死。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特许公开抢劫三日,北京城被兽洗、血洗。联军统帅瓦德西供认:“所有中国此次所受毁损及抢劫之损失,其详数将永远不能查出,但为数必极重大无疑......又因抢劫所发生强奸妇女之残忍行为,随意杀人、无故放火等事,为数亦属不少。”
列宁在《论沙皇参加八国联军进攻中国》一文中,愤怒地指出:“它们盗窃中国,就像盗窃死人的财物一样,一旦这个假死人试图反抗,它们就像野兽一样猛扑到他身上。它们杀人放火......枪杀和刺死手无寸铁的居民和他们的妻子儿女......这些胜利,与其说是战胜了敌人的正规军,不如说是战胜了中国的起义者。”
1901年9月,清政府被迫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奥和趁火打劫的比利时、荷兰、西班牙11国签订了中国民族的卖身契——《辛丑条约》。这个条约规定:
一、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9.8亿两。
为了向清政府索要赔款,各国强盗狮子大开口,自我标价,一张口就是天文数字:俄国第一个张口喊价1.3亿两。德国原打算索取“远征军”费用6700万两,后来一看俄国要了高价,一下子增加到9128万两,而实际所有费用不到5600万两,到中国来杀人,还要中国人付杀人费用,这是十足的强盗逻辑。美国张口就要3407万两,比实际费用高出一倍。英国原打算要军费480万英镑,后来猛增到650万英镑。法国在侵华中出力不大,但索赔劲头最大,一次要价7577万两。日本也喊出3555万两的高额赔款。大列强发了横财,小列强也红了眼,与八国联军不着边的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也跟着疯狂地索要银两,软弱无能的清政府只能任人宰割。最后的悲惨结局是:俄国1.3亿两;德国9007万两;法国7087万两;英国5062万两;日本3479万两;美国3294万两;意大利2661万两;比利时848万两;奥匈400万两;荷兰78万两;西班牙13.5万两;葡萄牙9.2万两;瑞典6.2万两;其他14.9万两。
此外,各省、府、州、县分别还有与当地外国教会订约的赔款,总数达0.227亿两,两者合计共10亿余两。自从甲午战争后,各省已被摊派各种赔款和借款2000多万两,“辛丑赔款”,等于雪上加霜。
一张条约,等于一张卖身契。10亿两白银的赔款,彻底奴化了中国经济。当时清政府全年的财政收入不到9千万两,扣去行政开支,每年财政赤字达1千数百万两。10亿两白银的赔款等于39年中每个中国人要承担双倍的税捐;等于中国四亿男女老幼被卖给列强当长工,老子死了儿子续,代代扛活,白白劳动39年。
二、划定北京东郊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实际上是“国中国”,北京成为列强进一步瓜分中国的大本营。
三、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四、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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