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台独分子军事打击最经典的一句话是:“宁可台湾不长草,也要解放台湾岛”。这句话可以表达我们对台独分子打击的决心,但是笔者认为,当前不可作为军事行动的指导方针。在之前解放军军力对台并没有优势可言,此话暗藏核战略威慑意图,但是在解放军军力大幅提高的今天,解决台湾问题应该本着以最小的损失获得最佳效果这样的指导思想去解决台湾问题,毕竟台湾岛是我们的,在我们对台独有军事优势的情况下,解放了一个破烂的台湾岛并不应该是我们的目的。
目前议论的比较多的对台军事行动方案有:
1. 对台独实施斩首行动(对台独分子及台独以武拒统的军事要点实施打击)让台湾由愿意谈判的人掌握权力与大陆谈判;
2. 全面军事打击登陆台岛解放台湾;
3. 实施军事封锁迫使台独分子投降。
按笔者观点,第3种方案不可实施,因为一旦实施封锁,台独分子将可预知他们一旦抵抗就可能遭遇解放军的军事打击。这样无疑给了台独分子准备和规避第一轮打击的时间,这也会导致解放军第一轮打击的效果下降。
在对台的军事行动中,解放军最大的优势在于,虽然战争是有台独分子疯狂叫嚣引起,但是打响战争的主动权在解放军。在对台军事行动中,一定要确保第一轮打击的效果,这样能够起到代价小成效高的战略作用。
笔者以为对台实施军事行动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循序渐进的推进:
第一步行动:先发制人,斩首台独分子。亮剑,震慑美日。
在凌晨2:00左右对台实施第一轮打击,使用部署在沿海地带的短程导弹对台军事要点和主要台独分子实施斩首行动。(与此同时对台湾岛实施全面封锁,宣布军事禁区,台湾岛以东1000公里公海范围为军事禁区。几小时后,进行某先进的中程导弹试射(据传该型号导弹,采用高能固体火箭推动,弹头舱能携带3枚分导式核弹头,是目前世界上惟一能够携带多枚弹头的中程导弹。)并通相应渠道知会美国关岛美军不要轻易出动,否则易引起误判(笔者认为,仅凭美国驻扎在日本的美军不足以对解放军形成致命威胁,关键是美国从关岛或美国部署在太平洋其它地方的美军驰援)。这时,可以暂停军事行动,给台军和台湾实际控制者一个谈判协议(这份协议给定的条件可以比香港模式更自治,但是台军武装必须解除,台湾防务由解放军接手),限定时间答复,整个第一步行动控制在24小时内。
此轮行动目的是消灭台军50%的军力,并在岛内制造恐惧。给台独分子和台湾军方制造心理压力。试射新型导弹吓阻美国。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 台湾当权者接受协议,解除武装,解放军和平登陆台岛。这也就不再关美国事情了。当然这是最理想的结果。但这可能性极低。
2. 台湾当权者拒绝协议,老美放弃军事援台。笔者认为这种可能也是比较低,美国对台的支持肯定会有,只是程度问题,象这样一开始就弃械投降似乎不是老美的风格。
3. 台湾当权者拒绝协议,老美出动军事力量援台。
针对第1种结果,可以说是结束了军事行动,我们达成了目标。现在笔者针对出现的第2、3种情况进行第二步的军事行动。
第二步行动:解放金门,制造岛内恐惧,警告美日。
在第二天凌晨进行第二波导弹打击,此次打击着重威慑,对台部分重要水、电设施进行打击。同时,攻占金门岛,登陆作战,先期解放金门岛。并宣布任何企图干涉台海的军事力量和为干涉台海的军事力量提供情报、基地、武器的国家,均为干涉中国内政,是侵略行为,是解放军打击的目标。如美国有军事异动,美国关岛及太平洋军事力量向台海方向集结的话,同时警告,中国正在考虑退出《核不扩散条约》及放弃不首先使用核武的声明,考虑结果将视敌对国家的军事行动而定。在登陆金门后,再次向台湾实际控制者发去一份协议(这份协议给定的条件为放弃武力抵抗,台湾可以获得同香港同样的自治权,台军立即解除武装,台湾防务由解放军接手),限定时间答复,同时告知台湾当权者没有第三份协议(如拒绝这份协议,统一后的台湾将没有他们存在的空间)。整个行动控制在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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