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对待小平同志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极端错误的倾向。一种,是把改革开放和毛泽东思想完全对立起来,认为以前是灿烂如花、改革开放是一无是处;另一种,对小平同志的思想不是全面贯彻,而是掐头去尾、断章取义。
这两种错误倾向是非常有害的。全盘否定,是固步自封,是历史的倒退;对小平的思想断章取义,实际上就是阳奉阴违。这都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就拿“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来说,同样八个字,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意义是不一样的。
小平同志在处理对日关系时提“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要是针对钓鱼岛。
1978年10月25日,邓小平同志访日,在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指出:实现邦交正常化时,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个问题,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我们双方也约定不涉及。我们认为,谈不拢,避开比较明智,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我们这一代人智慧不够,我们下一代人总比我们聪明,总会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好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1979年5月31日,邓小平同志会见自民党众议员铃木善幸时表示,可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1979年6月,中方通过外交渠道正式向日方提出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的设想,首次公开表明了中方愿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模式解决同周边邻国间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的立场。
当时,日本右翼借钓鱼岛问题阻挠中日建交,而且钓鱼岛被日本实际控制。鉴于当时我国的情况,需要与日本建立友好关系,同时又不能做实质让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就是柔中带刚的一步。既回避了钓鱼岛对中日建交的影响,又意图把手伸过去。
在对待南海的问题上,小平同志提“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本质,还是想把手伸过去。
1984年,邓小平说:“南沙群岛,历来世界地图是划到中国的,属中国,现在除台湾占了一个岛以外,菲律宾占了几个岛,越南占了几个岛,马来西亚占了几个岛。将来怎么办?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
上面的谈话就可以看出当时的背景,我们的力量还无法到达南海,那里还没有我们的立足之地,于是要收敛一点,姿态高一点,这是策略。
在处理海洋争端的问题上,我们更应该看小平同志做了什么。
1988年,我国决定利用在南沙建立联合国海洋观测站的有利契机,名正言顺地进入南沙,维护南沙主权。1988年3月14日,爆发了赤瓜礁海战,我海上编队击沉越南武装船2艘,击毁一艘,毙敌200人(一说400人),俘40多人,收复岛礁6个,成功的在南海打入了楔子。尽管现在有人分析,当时可以打的更好一点,占领可以更多一点,但考虑到那是我人民海军第一次在远离海岸线的条件下作战,也不应求全责备。
因此,我们不能只看到了小平同志说过“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还要注意到小平同志做到了“该出手时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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