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上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下,苏德战争爆发前,苏联在导弹武器研制领域根本没有大的发展。1941年4月,人民弹药委员会甚至命令第3研究所暂停火箭弹的研制工作,直到6月21日战争爆发前一天,人民委员苏维埃才决定尽快批量生产火箭弹和新型战车。但是,随后发生隶属关系和管理问题,第3研究所隶属权由人民委员苏维埃转到航空工业人民委员会,更名为航空工业人民委员会第1研究所,主要任务是研制喷气式截击机及其发动机,任务未能顺利完成。为数不多的研究人员只是研制出了新型M-8、M-13、M-31火箭弹,之后研制射程30、50公里的火箭弹,未能成功。
德国导弹武器研制先进
德国吸取了一战失败的教训,在导弹武器研制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一战后德军发展受到了严格限制,10个师的炮兵只能拥有204门77毫米迫击炮(每门只能有1000枚炮弹)和84门105毫米榴弹炮(每门只能有800枚炮弹)。但是,对导弹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却没有任何限制,德国随之重点研制这种武器。1930年德军武器装备局首次下达制造导弹武器的任务,要求研制射程超过240公里、战斗装药1000千克、能准确命中目标区域的可控导弹,1933年正式开始研制,1936年成立了导弹武器研制、生产、实验、试验中心,2万人昼夜工作。
德国导弹武器的研制得到了高层军政领导的大力支持,而且严格保密。到二战末期,共有138个导弹装备项目正在研制之中,约20种地对地、空对地、地对空、空对空导弹进行了试验,另外还研制出了10种非制导导弹,主要是“台风”多管防空火箭弹系统和射程160-200公里的“莱茵使者”火药弹系统。仅V-2导弹一个项目就有2000多名研制人员,有1220人在研制“瀑布”防空导弹,有800家工厂参与导弹武器的批量生产,每月保障生产900枚V-2导弹。

图片说明:在博物馆供游人参观的德制V-2弹道导弹
1946年春,美国开始试射从德国运回的V-2导弹,苏联军政领导着急了。1946年4月29日,斯大林亲自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报告,要求加速苏联导弹武器的发展。1946年5月13日,斯大林主持召开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被称为“导弹大跃进纲领”的第1017-419号《导弹武器问题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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