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战争必胜”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个军事命题。然而近年来,这个本是“真理”的命题却引起了人们不小的争论。那么,“正义战争必胜”这一命题究竟是对还是错呢?如果是错误的,当初为什么会被当成战争经典而写进军事著述?如果是正确的,为什么有些本是正义的战争却失败了呢?要认清这一问题,笔者以为,还需从战争正义性的标准、正义性的意义以及“正义战争必胜”的内涵这三个方面去理解和探讨。
“正义性”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具体的范畴
客观地说,关于战争正义性的标准,目前世界上有多种不同的版本。比如,现实主义者认为:所有战争都是合理的,都是为了攫取利益或保卫利益,无所谓道德或不道德。他们认为战争是实现政治目的的合法手段,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民族国家的唯一行动准则。和平主义者则认为:战争不是解决国际纠纷的合法手段,战争与暴力在伦理、道德上是错误的,是阻碍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恶性肿瘤。他们认为,人的生命是最重要最宝贵的,而战争却毁灭了许多人的生命,因此,战争没有正义与道德可言。与上相反,正义论者则认为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战争是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的,但“正义”与“非正义”作为一种价值判断,它不是抽象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阶级的。
所谓历史的,是指战争正义性标准是动态的、发展的、变化的。在古代,为扩展疆土或争夺权位而进行的战争,往往并没有什么正义与非正义之分。而到了近代以后,当民族国家兴起并成为国际舞台的主角时,一个国家若对另一个国家的领土、主权进行侵略或颠覆,无疑会被打上“非正义”的深深烙印。所谓具体的,是指战争的正义与否并没有一个贯穿古今,亘古不变的永恒标准。正义与否,只能根据当时、当地及参战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定。例如,美国二战时期对纳粹德国的宣战就是正义之战,而其出兵朝鲜和越南,就是非正义之战。所谓阶级的,是指战争正义与否,不同的阶级会有不同的判定标准。如奴隶社会末期的奴隶大起义,在当时的奴隶主看来,显然是犯上做乱,而在新兴的封建阶级眼中,它则是正义的、进步。因此,对战争正义性的看法,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阶级、不同的价值观念会产生不同的判断标准。这也是对于同一场战争,各个参战方从不同的立场出发,都会认为自己所从事的战争是正义的,而没有参战的旁观者也会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对该战争及其参战各方的正义与否做出不同评价的原因。
因此,从根本上讲,战争正义性的标准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具体的范畴。它既不是虚无飘渺的,也不是永恒不变的。
不能把战争性质和其结果混为一谈
留心观察会发现,“正义战争必胜”这个命题其实包括两个不同的内容和层面。也就是说,“正义战争”是指战争的性质是正义性的,“必胜”则指的是战争的结果。
时下,“正义战争必胜”之所以引发争论,主要是由于这一命题常常诱导人们按“正义战争”=“必然胜利”的逻辑去思考和看待它,并把它当成是一种存在因果关系的科学结论或制胜规律。于是,有的人拿着现实中的战例去验证这个结论或规律,或者是把它作为结论或规律去验证现实中的战例,却发现一些正义战争的结果是失败的,而一些非正义的战争却是胜利的,并由此得出“正义战争必胜”是个错误的结论或错误的规律。其实,“正义战争必胜”本身并不是一个结论或规律,正确的认识应当是把它看成是一种具有重要价值的战争观,一种对待战争的态度和信念。
马克思主义的战争观认为,正义战争从根本上讲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着历史发展的趋势,代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因而具有一种滚滚向前、不可阻挡的力量,无论道路如何曲折,前途终究是光明的,最终的胜利是必然的(纵然实际上不一定能胜利)。这就是一种战争观,一种对待战争的态度,一种战争中求胜的信念。这种战争态度和求胜信念,虽然不一定必然赢得战争的胜利,但对于坚持不懈地进行战争,以及赢得战争的最终胜利能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对一支军队来讲,保持“正义战争必胜”的观念,就能将其转化成一种政治优势,起到精神支柱的作用,激发起顽强的战斗精神并转化为奋勇杀敌的实际行为。历史上,我军之所以能够由小到大,以弱胜强,以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的敌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依靠战争的正义性,依靠人心士气、勇敢精神和必胜信念。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历来的经验,就是用劣势装备打败优势的敌人,因为我们所进行的是正义战争,是人民战争。”因此,“正义战争必胜”这一命题,蕴含着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精神价值,它能在战争中通过唤起坚强的战斗意志和顽强的战斗作风来使一支军队如虎添翼或由弱变强,使战斗力得到恢复、巩固或提升,从而为战胜一切敌人,奠定坚实的理想和信念基石。
综上所述,“正义战争必胜”不是一个结论性或规律性的命题,它是一个价值性命题,是一种重要的战争观。它体现着强烈的求胜欲望和必胜信念,在战争中往往起着精神支柱的作用,就像战争中的旗帜一样,指引着人们为胜利而英勇奋战,它具有无法否认也不容小视的精神价值、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
战争的正义性有三层重要意义
从理论及实践层面来讲,研究和讨论“正义战争必胜”这一问题至少有以下三层重要意义:
其一,对战争决策者来讲,它是师出有名的依托。对于战争的决策者而言,战争的正义性,就表示战争具有正当目的和意图,就具有合理性和正确性,就可以做到师出有名。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正义战争首先是一种革命的事业、阶级解放的事业,它的作用在于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它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它是社会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因而具有巨大的社会和阶级价值。同时,正义战争又有着强大的道义力量,它是对维护祖国统一、民族独立、抵抗侵略、反对掠夺战争的正义性战争在道义上的肯定和支持。马克思主义者历来充分肯定正义战争的价值,毛泽东同志就曾指出:“人类正义战争的旗帜是拯救人类的旗帜,中国正义战争的旗帜是拯救中国的旗帜。人类的大多数和中国人的大多数所举行的战争,毫无疑义地是正义的战争,是拯救人类拯救中国的至高无上的荣誉事业,是把全世界历史转到新时期的桥梁。”这就明确地表达了马克思主义者充分肯定正义战争的价值取向,也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是正义之师的正义之举。
其二,对参战部队来讲,它是激发斗志的“利器”。军队是进行战争的直接和骨干力量,军队的士气如何,直接影响着战争的进程和结局。鉴于人们总是希望正义能够战胜邪恶,参战的部队尤其希望自己从事的战争是正义的并能够最终取胜。因而,相信正义战争必将胜利的理念,往往能转化为一种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的精神和意志。正如列宁所说:“在任何战争中,胜利归根到底是由那些在战场上流血的群众的精神状态决定的。士兵们确信战争的正义性并且意识到有必要为了自己弟兄们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就会使他们斗志昂扬并且能够忍受空前的艰难困苦。”相信自己事业的正义性,就具有了一种崇高的献身精神,就会不畏艰难、不怕牺牲去争取战争的胜利。因此,战争的正义性能够获得全体将士的拥护,具有鼓舞人心、激励斗志的强大作用。
其三,对民众及国际舆论来讲,它是求取支持的保证。一方面,战争必须依靠国内民众的支持,而民众对战争的态度是支持还是反对,主要看战争与自己的利益关系和战争性质。一般说来,人民群众对道义和正义事业往往具有无止境的追求,历史上的正义战争总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情、支持和积极参与。而对于非正义的、反动的战争,往往会全力反对。所以,战争性质正义与否,关系人心向背和战争胜负,是战争制胜的重要因素之一。另一方面,国际舆论对战争的进行亦有着或抑或扬的巨大影响。而其支持或反对与否,主要受战争性质所左右。所以,一国进行的战争要取得国际舆论的支持,就必须向国际社会宣扬本国战争的正义性。这是确保“得道多助”的一个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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